温秀带著十个人走出州兵大营,心里美滋滋的。
他回头看了一眼王都头的脸,那表情,像是被人从怀里掏走了一块金子,但又不敢说疼。
“温秀,”刘三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凑到他身边,“你这挑人的眼光可以啊,这样的好弓手都让你挑走了。”
“他很厉害?”
“厉害?”刘三咂咂嘴,“能五十步射中头盔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我都想要,可惜我这里满人了,你知道的,我的弟兄都是自家人。”
温秀回头看了一眼跟在队伍最后的赵无忌,那人正低著头走路,沉默得像一块石头。
“赵无忌,”温秀喊他,“回头给你换张好弓。”
赵无忌抬头看了他一眼,闷声说:
“多谢什长。”
然后又把头低下去了。
温秀也不在意。他带著自己的十个人回到牙兵营,给他们分了营帐,安排了位置。
十个人站成一排,重盾手在前,刀盾手在两翼,长枪手在后,弓箭手在高处,一个基本的战斗小队,成型了。
他站在队伍前面,看著这些人的脸,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没当过管理层的他,现在居然要管十个人了,而且还是兵。
“兄弟们,”
温秀认真说道,“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一个什的人了。我不跟你们说什么大道理,就说三件事。”
十个人看著他。
“第一,跟著我,有肉吃。第二,打仗的时候,跟著我冲。第三……”
他顿了顿。
“谁要是敢欺负我们什的人,我跟他拼命。”
安静了一瞬。
然后那个膀大腰圆的重盾手咧嘴笑了:“什长,有你这句话,俺这条命就交给你了!”
“对!跟著什长干!”
“什长,什么时候发餉啊?”
温秀笑了:“发餉的事別急,该你们的少不了。现在……”
他看了一眼天色,夕阳已经快落山了,天边的云烧得通红。
“现在,都去吃饭。明天开始训练。”
十个人轰然应诺,散去了。
温秀站在原地,看著他们走进营帐,听著里面传出来的说笑声,忽然觉得,这个乱世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只要手里有刀,身边有人,怀里有钱。
活著,好像也不是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