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丝绸衣服!很贵的,怎么能扔?”
“穿了这么多天,早就想扔了。”李菁岚轻蔑地看了小兵一眼,“我们这种人家,衣服从来不穿洗过的。穿一次就得扔了!”
“啊?”小兵第一次听到官员内宅的事情,心里又痒又好奇。
原来,官老爷家的内眷从来不穿洗过的衣服。
既然她不要,我可以拿回家,让我娘穿。
小兵摩挲着手里的大氅。
丝绸衣服很贵的,娘就是不穿拿去当,也能当几两银子。
然后,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李菁岚。
李菁岚穿着一件男人的衣服,袖子长,裙摆也长。
她把袖子往上捋了一半,露出一截雪白的胳膊。
用腰带把衣服牢牢系在身上,更显得身材玲珑有致。
都说男要俏一身皂。
原来女人穿黑衣服也同样好看。
小兵本就红的脸,更红了。
要是让我娶个这样的媳妇,立刻死了也愿意!小兵在心里想。
李菁岚看了一眼军营的情况,缩回手,放下门帘。
换防了!
军营每隔一个时辰换次防。
巡防严密,没有任何疏漏。
许经臣治军还真严谨!
也不知道这个小兵会不会把衣服偷拿回家。
她把陆伯舟送给她的东珠簪子插在衣服里。
这枚簪子纯金打造,又是内造的手艺,能值几十两银子。
只要小兵拿回家,家人要么会炫耀这枚簪子,要么会把簪子当了换钱。
希望陆伯舟能发现。
但她也要做好小兵的家人不会把衣服和簪子拿出去的准备。
她得想办法给陆伯舟传消息。
李菁岚又喊小兵:“来人来人。”
小兵在帐篷外回应:“什么事?”
“待着无聊。给我找几本志怪异事。”
小兵沉着脸:“我去汇报。”
不一会又回来,继续隔着帐篷说话,“军营里没有志怪异事。”
李菁岚的眉高高挑起:“给我随便找点带字的东西看,我无聊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