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这种不装不藏的真性情,在险象环生的曹魏夺嫡之争里,反倒显得格外鲜活跳脱,完全跳出了史书里权力斗争的冰冷刻板。
至于《七步诗》,完全是一道送分题,以才高八斗,对于写出《洛神赋》的曹植来说,简直太简单了。
只是曹丕找的台阶下罢了。
谢灵运曾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
所以,曹植走了七步即写出: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
包伟曾经与陈算光一起分析案情,他说:“凶手回到案发现场,不是因为蠢。”
他说:
干这行二十多年,我看过一个统计,三十七个案子,凶手回到案发现场的概率比我想象的高得多。
不是蠢。
是控制不住。
有个案子我印象特别深。人跑了,十七天之后又回来了。
就站在警戒线外头,戴着帽子,假装路过。我们后来发现他这十七天回来了三次:第7天,第11天,第15天。
还有一起,抓到人以后交代,他三天之内开车跑了三百公里,又折回来。
就为了看一眼现场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更离谱的一个,半年时间,回来十一次。
你以为他是回去销毁证据?
不是。
干了这么多年的探长,我总结了一下,回来的人基本就三种:
第一种,纯粹好奇。想知道自己“干的那件事”到底怎么样了。
第二种,确认有没有被发现。心里不踏实,得亲眼看看。
第三种,回去找东西。作案的时候落了什么,不放心,得拿回来。
三种人,说到底都是同一个问题。
心里那根弦绷不住。
你以为他跑了就安全了?不对。跑得越远,心里越空。空到一定程度,他就得回来填那个空。
心理学上管这个叫“犯罪现场依恋”。
说白了,人做了大事以后,大脑会不断回放那个画面。
你越想压下去,它越往上涌。最后只有一种办法能暂时缓解:
回去看一眼。
所以我们破案有个老规矩:案发后三到七天,重点布控现场周边。不是守株待兔,是因为我们太清楚了。
他大概率会回来。
在心理压力面前,没有理性这回事。
所以,包伟对陈算光说:“杀害白瑾的凶手,大概率会回来。”
“你说得是千代?”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