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王犹太人洛克菲勒曾说:“如果你想成功,你应辟出新路,而不要沿着过去成功的老路走……即使你们把我身上的衣服剥得精光,一个子儿也不剩,然后把我扔在撒哈拉沙漠的中心地带,但只要有两个条件——给我一点时间,并且让一支商队从我身边经过,那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个新的亿万富翁。”绝对地求发展,只要剩下想象力和思维那就足够了。
一位《纽约时报》记者在比尔·盖茨和网景公司电脑神童马克·安德森等人的“暴发”历程后惊呼,盖茨之类的人物仰仗的是超人的想象力和创新思维,从而攀上了世界富豪的山巅。
了解体育的人都知道,1984年以前的奥运会主办国,都是“指定”的。对举办国而言,往往是喜忧参半。能举办奥运会,自然是国家民族的荣誉,也可以借此宣传本国形象,但是以新场馆建设为主的强大硬件、软件投入,又将使政府负担巨大的财政赤字。1976年加拿大主办蒙特利尔奥运会,亏损10亿美元,预计这一巨额债务到2003年才能还清;1980年,前苏联莫斯科奥运会总支出达90亿美元,具体债务更是一个天文数字。奥运会几乎变成了为“国家民族利益”而举办,为“政治需要”而举办。赔老本已成奥运定律。最好的自我安慰就是:有得必有失嘛!
直到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美国商界奇才尤伯斯接手举办奥运会,运用他超人的创新思维,才改写了奥运经济只赔不赚的历史,不仅首度创下了奥运史上第一巨额盈利纪录,更重要的是建立了一套“奥运经济学”模式,为以后的主办城市如何运作提供了样板。从那以后,争办奥运者如林,因为名利双收,那是铁定的,借钱干也值得!
创新,首先是从政府开始的。鉴于其他国家举办奥运会的亏损情况,洛杉矶市政府在得到主办权后即作出一项史无前例的决议;第23届奥运会不动用任何公共基金。因而开创了民办奥运会的先河。
尤伯斯接手奥运会之后,发现组委会竟连一家皮包公司都不如,没有秘书、没有电话、没有办公室,甚至一个账号都没有。一切都得从零开始,尤伯斯决定破釜沉舟。他以1060万美元的价格将自己的旅游公司卖掉,开始招募雇佣人员,然后以一种前无古人的创新思维定了乾坤:把奥运会商业化,进行市场运行。
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就此展开。洛杉矶市长不无夸耀地评价说:“尤伯斯正领导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大的运动。”那么,尤伯斯如何筹办这届奥运会的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谈起:
·收火炬接力款。奥运会开幕前,要把点燃的火炬从希腊的奥林匹克空运到纽约,再蜿蜒绕行美国的32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途经41个城市和近1000个镇,全程1。5万公里,通过接力最后传到洛杉矶,在开幕式上点燃火炬。
尤伯斯发现参加奥运会火炬接力跑是很多人的梦想、引以为荣的事情,于是他提出了一个公开出卖参加火炬接力跑权利的办法,即凡是参加美国境内奥运火炬接力跑的人,每跑一英里,须交纳3000美元。
此语一出,舆论哗然,尽管尤伯斯的这个做法引起了非议,他依然我行我素,最后大批的款项还是收上来了,这一活动就筹集到了3000万美元。
·设立“赞助人计划票”。凡愿赞助2。5万美元者,可保证奥运会期间每天获得最佳看台座位两个;每家厂商必须赞助50万美元,才能到奥运会上做生意。结果从杂货店到废物处理公司有50家厂商提供了赞助。
·组委会还发行各种纪念品、吉祥物,高价出售。
·消减开销。虽然奥运会大多数项目的开支不能减少,但有不少项目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这就会节省一大笔开支。
首先,洛杉矶1932年曾举行过奥运会,虽然现在奥运会的规模与当初不可同日而语,但以前奥运会的一些设施仍然可以使用。于是他对这些场地简单地进行了整修,这就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而且大大减少了工作量。
其次,尤伯罗斯正式聘请的工作人员只有200名,这与前三届奥运会比相差悬殊;慕尼黑奥运会有1600个职员;蒙特利尔奥运会有1505个职员;莫斯科奥运会有2000个职员。
·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960多名运动员使这届运动会的规模超过以往任何一届。整个奥运会期间,观众十分踊跃,场面热烈,门票销路大畅。田径比赛时,9万人的体育场天天爆满,以前在美国属于冷门的足球比赛,观众总人数竟然超过了田径,就连曲棍球比赛也是场场座无虚席。多杰尔体育场的棒球表演赛,观众比平时多出1倍。各种门票更是被抢购一空。
这就是所谓的“创新就是生产力”的典型成功范例。正如犹太人所言:“今后的世界,并不是以武力统治,而是以创意支配。”
犹太人认为,创新对企业经营的意义,如同新鲜的空气对于生命的意义。经营者应该不断地在管理上创新,产品上创新,技术上创新,企业形象上创新,以确保企业历久不衰。做一个有着天才般思考的创富者吧。
一个乡下的腌菜店,发展成国际知名的食品加工制造商,而且能全靠个人力量、在不拉外股的情形下完成,可算是经营上的一大奇迹。创造这一奇迹的是亨利·霍金士。
食品加工业,是一个不太起眼的行业,但对消费者的影响却是直接的。为了时常调换消费者的口味,不让他们有吃腻的感觉,要时常动脑筋创造新口味的产品,来刺激市场的销路。霍金士在这方面也是个大行家。
“我要让所有口味不同的人,都有他们喜欢吃的食品。”这是霍金士的豪言。为达成他的这一理想,他经营的主要方针,一直都是“力求产品多样化”。迎合大众口味的产品固然要制作,适应特殊人口味的产品也要制作。
“所有人都有权吃他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不管他的口味是多么与众不同,”霍金士有一次对开发新产品的部门说,“供给每个人喜欢吃的东西,是我们从事食品加工业的义务。也许有些产品销路少,成本高,根本不赚钱,甚至算上积压货物还是赔钱,但我们还是要供应。”
这种“赔钱也做的生意经”,亨利公司的高级职员有很多人表示反对,但几十年来,霍金士始终未被这些反对意见左右,他坚持自己的信念,没有谁可以改变他的看法,他继续往前走,开拓创新新的口味。据统计,当时亨利公司的产品种类已超过600种,虽然不能说已把握了所有消费者的爱好,但对人们口味的适应已到达齐全的境地,不管是酸甜苦辣,你都能找到一两种你喜欢吃的东西。因此,以色列食品协会颁发给亨利公司货色齐全的“金字招牌”。
霍金士早就看出,工业愈发达,人们的时间愈宝贵,生活中的用品也就要愈简便省时。速成食品如能研究成功,必定会大受欢迎。
他的推测非常正确,当亨利公司的速成食品上市时,的确使人有耳目一新之感。有用开水一冲就可以吃的通心粉,也有用水冲着吃的各种速成粉,为那些每天生活匆忙的人带来了不少的便利,虽然在口味上也许比一般烧做的要差一点。
由此可以看出,霍金士的经营方针并不守旧,他以不断求新的精神,使农产品走向了企业化经营的远大目标。
抓自己钱 最大美德
金钱具有**力,许多人因为金钱而腐蚀了灵魂。犹太人是如何看待金钱呢?这与犹太人的赚钱观念有直接关系,即他们这些人只抓属于自己的钱,而不抓不属于自己的钱。
犹太人在追求财富方面没有止境,这一点世人皆知。然而,犹太人追求财富的前提是,他们要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光明正大地赚钱,在犹太人的眼中,拿不义之财就会受到神的惩罚。
有个犹太妇女购买东西,当她从百货公司回到家里从袋中取出东西时,忽然发现里面一枚戒指,而她并没有买这戒指。她把此事告诉了小儿子,并带着孩子一并去找拉比,请教怎样处理此事。
拉比给他们讲了《犹太法典》中的一则故事:有位拉比平日靠砍柴为生,每天要把砍的柴从山里背到城里去卖。拉比为了节省走路的时间,以便研究《犹太法典》,决定买一头驴来代替。
拉比向阿拉伯人买了一头驴牵回来。徒弟们看到拉比买了头驴回来,非常高兴,就把驴牵到河边去洗澡,结果驴脖子上掉下来一颗光彩夺目的钻石。徒弟们高兴得欢呼跳跃,认为从此可以脱离像贫穷的樵夫生活,也就专心致志地研读《犹太法典》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