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其琛走到案前坐下,再次拿起先前已看了数遍的董明所写的判书。
关试试题两道,一道问某郡县水涨桥塌,民怨沸腾,官府则称应待水退后修桥,问考生应如何处理【1】。此题董明答得很好,李济并无意见。
问题出在第二道,即问某地一妇人于日落时分失足溺水而亡,其姊却状告官府,称是妹夫谋害妹妹性命。
看到“溺水”二字时,燕其琛捏着判书的手指仍止不住地微微一颤。
案上灯影晃过纸面,像是一圈极浅的水纹漫过。
他垂眸片刻,才继续往下看。
董明此判,起笔便引经据典:“狱以情求,刑惟证立。听讼犹人,圣训期于无讼;疑刑从恕,虞书戒乎杀辜【2】……”
至中段,又以骈词俪句条分理析:“腕痕虽见,浪石容伤;衣带既离,水草可解。若执暧昧之端,遽成罗织之坐,则闺门多怨,乡党滋讼……”
而末尾给出判言:从官府原断,令其夫备礼葬妻,厚恤妇姊。
全篇读来,温厚平允、对仗工整、辞藻华美,确乎是好文章。
可李济给董明这一篇判文的批语却极狠:“文胜而情蔽,辞工而意滑。此判可售场屋,不可付州县。能文,未能吏尔。”
李济这个人,向来耿直得不讨喜。但在官场,真话也只有这种不讨喜的人才敢说。
燕其琛看了许久,才将那判书合上。
终是拿起笔写下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交给林衡:“吏部关试之事,你明日也一并去回了顾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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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二,五更残漏已尽,邺京城仍浸在夜色之中,但皇城、宫城南阙已是灯火通明。
宣政殿内,早朝伊始,楚国使臣请求探望谢思玄之事果然又被提起。
前几日永宁帝将此事压下不谈,楚使昨日再次上疏,今日再议,殿中气氛便比先前微妙许多。
永宁帝高坐在御座之上,听完鸿胪寺卿李石英的奏报,只淡淡问了一句:“诸卿以为如何?”
殿中鸦雀无声,群臣皆是眼观鼻、鼻观心,无一人出列应答。
谢思玄之事不仅牵扯东宫,更由天子亲军天长卫与刑部共同管辖,足见其水深。
此前楚国使臣初次上疏请求探望谢思玄时,永宁帝已留中不发。朝堂上下多是明哲保身之辈,自能揣度出天子不欲放行的心思。
况且,若由着楚国使臣探视,一旦任其暗通款曲,无异于纵虎归山。
但两国既已决定议和,若是一味将楚使拒之门外,传扬出去,未免又显得大燕气量狭小,有失大国风范。
是以,这便成了一桩谁也不愿先开口的烫嘴差事。
片刻后,崔元安持笏出列。
“陛下,臣以为,谢思玄既已移交刑部。理应按刑部章程处置,此人乃敌国大将,不如命刑部会同大理寺、御史台三司共议,明定看押、治病、问讯之法。至于楚使,则命鸿胪寺依宾礼传问,不许近身、不许私语、不许递物。所问所答,皆记录在案。如此,既全了我大燕体面,亦可暂安楚国使臣之心。”
这番话冠冕堂皇,实则是崔元安在借力打力,逼着永宁帝将谢思玄这枚暗棋,光明正大地摆到朝堂明面上来,让百官都看得到。
谢思玄关乎两国议和条件,这在大燕朝野已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但永宁帝究竟想用这枚筹码换取什么,却从未在朝会上透出半点风声。甚至几位参知政事的中枢要员,也如坠云雾。
唯有前几日从鸿胪寺传出些许流言,太子前去安抚楚国使臣时,竟开口索要五万战马、五十万石粮食、三十万两白银和三十万匹丝绢。
崔元安身为中书令,总揽中枢政令多年,自然深谙借势施压之道,他今日率先开口,便是要用大燕的三司律法,硬生生撬开天子紧闭的牙关,逼永宁帝把两国和谈的底牌,堂堂正正地亮在文武百官面前。
永宁帝并未理会崔元安,看向燕其琛,问:“太子可有见解?”
燕其琛跨步出列,道:“儿臣同意崔相之言。南楚使节请求探望谢思玄,无非是想确认其安危。我大燕对谢思玄等人以礼相待,并无拒绝之理。
只是,刑部毕竟是皇城重地,故儿臣以为,楚国使臣即便要探望,也绝不能让他们进入刑部。可另择一地安排问候,待楚国使臣见过之后,再由天长卫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