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厉害了,居然全中!那给我和我哥再上几串肥牛掌中宝,还有藕和骨肉相连,剩下的您看着上吧,我跟我哥都还没吃晚饭就指着您这一顿呢!”
“好,那你们哥俩等着哈,姨给你们催去,先做你们!”
“好!谢谢陈姨!”
看着陈姨快步往厨房走的身影,郑飞尘转过头,笑着跟郑凉雨说:“没想到快十年了陈姨居然还记得我!我记得这店之前开在附中门口吧?后来我上高中的时候又开到我高中门口了,真的很巧!”
说起来这家烧烤店真的跟他们很有缘,几乎是跟着他们跑的。从初中起就是的,郑飞尘从初一起就注意到了它,但是一直没去吃过。初二的时候郑凉雨带着他来了一回,他就彻底为陈姨的这家烧烤店折服了。虽说店面不大,但是绝对的干净卫生,店里的几个员工都是妈妈辈的叔叔阿姨,不仅干活麻利,人还特别好,郑飞尘一有空就往这里跑。后来初中毕业了,还在惋惜以后吃不到陈姨的烧烤了,陈姨就打电话来跟他讲搬店了,一所高中门口,一问发现正是郑家俩兄弟上的那所高中……
“嗯,陈姨他们这家店开了挺多年了,口碑也还不错,我和傅金阁也来过几次。”郑凉雨拿起汽水,往一次性塑料杯里倒了一杯。玻璃瓶上的白雾被拇指抹开,橙色的汽水滋滋的冒着泡泡从杯底浮起,一路向上,飘到最顶上,再连同其他飘上来的气泡一起炸开。
“来啦——我先把几个素的给你们上上来哈,剩下的几个肉先等一下。”陈姨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她避开一个提着脏水桶的服务员,把一个套了塑料袋的不锈钢盘稳稳的放在了餐桌上。
“好,谢谢陈姨!”郑飞尘笑着向陈姨道了谢,陈姨也对他笑笑,转身回厨房自己忙去了。
郑凉雨拿起一根穿着土豆片的竹签子,土豆片上均匀的撒着孜然,一点若有若无的辣椒粉,勾的人食欲大增。
郑飞尘已经开始撸串了。一会小功夫,他面前已经摆了七八根签子,手上拿着第九根,眼睛盯着盘子里,挑着第十根。
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郑凉雨笑笑。
他们好像很久没有坐在一起这么吃过饭了。
由于工作的原因,郑凉雨几乎是要忙翻天了,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要不是这几天冲着郑飞尘才天天回家,估计俩人一个星期面都见不了几回。
怀念小时候。小郑总看着对面的郑飞尘,心里想。
起码小时候可以天天和他见到面。
起码小时候他会一直粘着自己。
起码小时候他可以欺负小孩什么都不懂,占他便宜。
抢抢棒棒糖什么的。
唉,原谅我年轻不懂爱,不然早八百年把人追到手了。
最开始郑飞尘挺喜欢粘着他哥的,也不干什么,可能只是跟他靠在一起的时候会很舒服,很安心,很有安全感。
郑凉雨并不抗拒这种接触,甚至还挺喜欢的。但是大概是因为感觉自己和小朋友一块玩有点没面子——尽管他自己还是个小孩子——所以每次在他靠过来的时候,他都会走开,听着他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叫哥哥,会觉得满足,但就是不回头跟他一起玩。
之后一直都是这样,他不理他,但是小家伙似乎有着超乎常人的耐力,他就一直跟着他,就这样跟了十年。
再后来郑飞尘不跟着他了。也许是小孩长大了,也许是班级离得远了,每个课间都要来回跑太麻烦了,还有可能,就是单纯不想跟了。不管怎样,不可忽视的是,郑凉雨开始舍不得了。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总是追着自己跑,屁颠屁颠的叫哥哥的小孩,突然有一天就不见了,变成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而且,好像有了些不一样的感觉。
直到他发现了自己的性取向,才明白过来,哦,我喜欢他。
那就追吧。
于是他开始了追妻。追自己的弟弟。追自己养大的小孩。
他会有事没事的视奸他的朋友圈(嗯,好变态的说法……),记住他的所有忌口和喜好,把外卖里的葱姜蒜一丝儿一丝儿的挑出来。
就是他弟好像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和以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