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紧皱着眉,平静开口询问:“据办案民警调查,本案中有一名涉案人员金丽协助你逃跑,请你做出解释。”
“她是我的朋友,那天晚上她有事来找我。备用钥匙在她那,她一开门刚好就看见了。”
“我害怕坐牢,我害怕面对爸妈,是我鬼迷心窍求她帮我保密,求她带我走。”公诉人面色冷静,依法发问:
“被告人孔倩,你长期遭受家暴,为何不选择离家、分居、彻底逃离?案发后为何不第一时间报警自首,反而选择毁灭物证、连夜潜逃?你是否清楚你的防卫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
孔倩泪水汹涌,崩溃摇头哽咽:
“我试过跑。只是每一次,都会被他抓回来,然后打得更重、关得更久。
“那天晚上……我刚从鬼门关活下来。
“我脑子是乱的空的,我只知道我杀人了,我害怕坐牢。我一时糊涂,跟着逃了。我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我愿意承担所有后果。”
法律援助律师语气温和、克制,针对案件关键从轻情节细致发问:
“孔倩,你多年遭受被害人家暴,是否存在长期恐惧、精神压抑、不敢反抗的心理状态?”
“是,每次只要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害怕不敢动弹,我害怕他下一秒就要冲过来打我。”
“案发当晚,你头部遭受酒瓶重击后,是否出现头晕、发黑、意识不清等症状?”
“有的。”她含泪啜泣据实回答,“我那一瞬间是懵的,我根本没办法冷静判断,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动作。”
这段凄苦的供述,直接坐实应激障碍、无意识反击、非主动持械和被害人先行重度暴力四大核心从轻要点。
审判长高声喊道:“进入举证质证阶段。首先由公诉人举证。”
公诉人依次严谨出示举证:
1。被害人尸检报告:致命伤为颈部锐器割裂大动脉,出血性休克死亡;
2。现场勘验笔录:出租屋打斗痕迹、血迹痕迹、玻璃碎裂痕迹;……
3。抓捕录像、高速行驶轨迹、车辆扣押记录;
4。同案人金丽供述笔录,佐证藏凶器、清血迹、协助潜逃事实。
每一份证据真实、客观、无可辩驳。
王家父母依旧紧绷着脸,死死盯着孔倩,悲痛未消。
待公诉人举证完毕,审判长道:“辩护人出示辩方证据。”
律师将一沓厚厚的卷宗推至法庭中央,层层铺开:
“审判长,辩方第一组证据,被告人三年以来全部诊疗记录、头部挫裂伤CT报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诊断单据,足以证实被害人长期对被告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组,社区调解档案、妇联求助登记、周边邻居证人证言,佐证被告人常年处于精神控制、人身受限的压抑环境;
“第三组,现场完整酒瓶残骸物证,致命玻璃碎片来源于被害人主动砸击被告人头部的啤酒瓶,并非被告人提前准备的凶器。”
“辩方申请传唤本案侦查民警白沐云出庭作证。”
白青泽正要起身,公诉人忽然道:“等一下。”
审判长看向他:“公诉人,你有什么疑议?”
公诉人立刻抬手当庭提出异议,卷宗翻开,亮出一份心理诊疗档案复印件。
“审判长,我方对该证人出庭资格持重大异议。证人白沐云在渝雾市局工作的四年内曾有过重大心理创伤。经精神科诊断确诊重度创伤后应激障碍,长期伴随情绪敏感、应激崩溃、共情偏移症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精神存在缺陷、无法稳定辨别是非、客观陈述事实者,不能作为证人。我方认为证人自身心理创伤严重,极易因同情被告人产生主观偏向,证言不具备客观真实性,恳请法庭驳回辩方出庭申请。”
话音落下,全场目光齐刷刷落在旁听席的白青泽身上。
白青泽面色一红,凶巴巴瞪着台上的公诉人。这家伙到底从哪里翻出来的自己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