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没有要求我联系本人。它只要求我从三个选项里选一个。我可以把他的记录标成“本人拒绝确认”,也可以提交延期说明。两种动作都会留下经办痕迹。
同一页面上,另外几名学生的记录也出现了红色提醒。我先点开第一页,逐条看他们的状态。有人被班主任标成联系未果,有人有学生本人补签的照片,还有一条记录显示“暂缓,等待家长确认”。
我没有先处理刘晨。
我按顺序从第一页重新开始,给每一条超期记录填写对应状态。到第七页时,刘晨仍在第五行。
他的记录没有新的附件,没有本人签字,也没有班主任返回意见。
我在“处理动作”下拉框里选了“提交延期说明”。系统要求填写原因,字数至少十个字。
我输入:
本人确认尚未完成,申请延长核验期限。
提交前,页面又弹出提示:
延期不等同于完成本人确认。
我按了确认。
刘晨那一行从红色变成橙色,截止时间往后推了一格。具体推到什么时候,页面没有显示,只写着“待学生处下一步处理”。
我关掉页面,把打印出来的超期清单压在其他名单下面。刘晨所在的那一页没有被单独抽出来。
十一点半,何小曼的暂存申请被宿管科确认接收。系统状态更新成“已接收,待物品入库”。她的住宿申请仍然是“待床位”,监护人确认一栏空着。
我把申请打印出来,拿去宿管科盖接收章。值班室的登记簿摊在桌上,何小曼的名字后面已经写了暂存期限。三天,起始时间是今天早上。
“她后天晚上回来。”我说。
“知道。”
“她没有床位。”
“登记里写了。”
“能不能把她安排到临时床位?”
“现在没有临时床位。”
“如果有空床呢?”
“空床要按申请顺序分。”
“她原来的床已经被占用?”
“已经确认入住。”
我没有再问入住学生是谁。
“如果她家长确认补上,能插回原来的位置吗?”
“原来的位置不行。已经有人了。”
“那补确认有什么用?”
“可以恢复她的住宿资格,重新排。”
“排多久?”
“看床位。”
值班人员把登记簿往我这边推了推,指着暂存期限。
“东西三天后不能继续放这里。她什么时候拿走,什么时候就结束。”
我在接收栏签字。
回办公室的路上,何小曼发来一条消息。
“我后天晚上到学校,先去哪里拿东西?”
我停在楼梯口,回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