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呢?”
“还没有。”
她转身走到门口。我叫住她。
“何小曼。”
她回头。
我本来想把那张表的退回理由再说一遍,话到嘴边只剩下一句:“复核结果出来,我通知你。”
“别打给我家里。”
“我没有打。”
她走了。
门关上以后,我把纸质原件装进透明袋,贴上材料编号。编号旁边打印着接收状态:监护人确认已提交。
我在补充备注里写:
签名人与学籍登记家长姓名不一致,监护关系证明未附。
系统接受了这句话,没有撤销刚才的接收状态。
九点零五分,宿管科的复核任务显示“已接收”。
九点十三分,赵诚的小钟变成剩余七小时四十七分。
我给实习指导老师发了一条工作消息,请他在补正期限内对赵诚当天是否因生产安排未能返校作出核验。消息显示已读,没有回复。
我没有再打电话。
申请页面提供了一份核验记录模板。内容只有四项:学生姓名、原定返校事项、实际在岗情况、带队或指导人员意见。最后需要填写人签名。
我下载模板,放进赵诚的电子文件夹。文件夹里仍然只有原来的三份材料。
十点过后,何小曼的确认表被宿管科退了回来。
系统先发出一条提示:
监护人身份无法匹配,材料无效。
随后,她的住宿状态从“复核中”退回“材料不合格”。原先的“待床位”也消失了。
我点开变更说明。
住宿资格未恢复,不进入床位分配顺序。
重新提交有效监护人确认后,按新申请时间排序。
我拨宿管科内线。
“何小曼的材料刚刚退回了。”
“签字人对不上。”
“我在备注里写了。”
“看到了,所以退了。”
“能不能保留她原来的排队时间?”
“她之前没有有效住宿资格,那个‘待床位’只是申请状态。”
“昨天页面上有排队记录。”
“材料无效以后,记录就不成立。”
“她明晚回来。”
“那就今天补有效材料。”
“补不到呢?”
“补不到不能安排住宿。”
“有没有临时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