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到尾,那个"第四个人"——不是帮手,不是敌人,是方晴自己。
方晴是匿名者。
所有的匿名信息——短信、照片、举报信、语音留言——全部来自方晴。
她在棋盘的每一个位置都放了眼睛。她看着所有人。她让所有人都以为有人在帮自己——林念慈以为有人在帮她,赵敏以为有人在帮她,甚至陈维远可能都以为方晴在帮他。
但方晴只帮一个人。
她自己。
林念慈坐在工位上,电脑屏幕上还停在天眼查的页面——方晴的名字,白纸黑字,印在"汇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那一栏。
她把页面关了。
深呼吸。一次。两次。三次。
第三次的时候她的手不抖了。
她拿出手机,给周屿发了一条消息。
"周屿,你有时间吗?我需要跟你说一件事。今天下班后。"
五秒后回复。
"有。老地方?"
"不。公司外面。我发你地址。"
她发了一个地址。不是咖啡馆,不是商场。是城东一个公园。没有监控的公园——或者说,她不在乎有没有监控了。因为方晴早就知道了。方晴从第一天就知道了。
她需要告诉周屿三件事:
第一,方晴是启明的幕后股东。
第二,方晴就是匿名者——所有的匿名信息都来自方晴。
第三,方晴在利用她和赵敏逼陈维远停下来,给自己争取退路。她们不是棋手——她们是方晴的棋子。
但她还需要告诉周屿第四件事。一件她自己刚想通的事。
赵敏用手指在她手背上写了一个字:一。
"一"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数字。
"一"是赵敏告诉她:方晴只有一个弱点。
什么弱点?
赵敏在启明三年,做了三年财务。她追踪恒达的数据追踪了三年。她不可能只发现了一条洗钱链。她一定还发现了别的东西——方晴在启明的账目里留下的痕迹。不是恒达的痕迹。是方晴自己的。
方晴用启明洗自己的钱。不是通过恒达——是通过另一条线。赵敏发现了那条线。
"一"——一个账户。方晴在启明系统里的私人账户。一个不在任何客户清单上的账户。赵敏找到了它。
如果这个账户存在,方晴就不只是"陈维远的帮凶"——她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者。她有自己的洗钱通道。陈维远倒了,她也跑不掉。
这才是赵敏真正的底牌。不是恒达的数据。是方晴的账户。
赵敏在咖啡馆那天说:"我确实没有证据。"——但她没说的是:她有另一条证据。一条指向方晴本人的。
她不能说。因为方晴在看着她。她只能用手指写一个字。
一。
一个账户。
林念慈需要找到它。
(第十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