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过去了,爷爷没了,奶奶在供他上大学之后,没享什么福,也跟着走了。本想着赚钱之后,好给爷奶换个风水宝地,可他再这么赚下去,估摸着没等给两老人家换地方,得先把自己送下去尽孝。听着冲水的声音,宋云乐弯腰撑着洗手台,呆愣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常年在田里奔跑的他,皮肤算不上白,还有些许的粗糙。不怎么打理的头发微长微卷,刘海长得遮眼,看着有些乱糟糟的。宋云乐抬手抓了两下,不慎打歪了眼镜。他嘴角微翘,鼻梁优越,摘掉眼镜后,灵动的杏眼闪烁着微光,仿佛一下减龄了两三岁。一脸亲和近人,人畜无害的模样。只是鼻梁左侧那块指甲大小的不规则胎记,看着很煞风景。宋云乐满不在乎的重新戴好眼镜,转身出去跟公司的人事姐姐,打电话提离职。电话里,人事姐姐还劝他再坚持坚持,毕竟都要转正了。可听说他差点猝死后,她静默了半晌,最后叹着气让他出院之后到公司办离职。宋云乐谢过后,呆坐在病床上,望着蔚蓝的天空,静静的出神。正觉着无聊的时候,一条毛色纯黑的细犬出现在窗外。它歪着舌头,隔着玻璃不时的对他叫唤两声。宋云乐撑着床笑了,“你不能进,这是病房,宠物不得……”可一瞬间,他的表情就发生了剧变。“!”挖槽!他这是12楼啊!窗外面怎么会有狗的?!宋云乐窜着屁股起身,火急火燎的到窗边,想把狗拉进来。哪个缺德的把狗栓窗户外了!“大狗狗,别动啊,我这就拉你进……”可当他的手快摸到狗毛的时候,眼前的黑狗就这么凭空的消失了。宋云乐惊得后退了两步,惨白着脸跌坐到地上。他哆嗦着手,指着狗消失的位置。这是黑无常?可就算地府再怎么缺人,也不该喊个黑狗来滥竽充数吧!宋云乐突然顿住。找畜生来接他,不会是想把他投进畜生道吧!虽然做人是挺苦的,但他也才活了24年啊……他还没活够呢!这一晚,宋云乐睡得是战战兢兢。生怕自己闭上眼,就被黑狗索命带去鬼门关。夜晚。两朵鬼鬼祟祟的乌云,悄悄的靠近12楼的窗户。“真在他身上?”“呜~”“闻仔细了?”“汪!”“怎么取出来呢?”“嗷~”虽然这人命数已绝,可要直接开膛破肚……也不合适吧。要不熬到他死了再拿?可那种子在他身上,这人估摸着能活得比他还久啊!怎么办啊……“我还当你在忙,原是在这躲懒!”循着声音望向身后的红光,在看清来人后,他仿佛看到救星一般。“吒儿!快救救哥哥!”哥哥,我饿了宋云乐拉个行李箱,被人群推着坐上高铁。看着交错的铁轨,他还是决定离开大城市,回老家了。拿到工资后,宋云乐在出租屋里想了两天,最后决定早那么几十年‘告老’。正如他的名字一样,‘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乡。’至于回家之后干什么好……先回了再说,保命要紧!宋云乐坐下不久,身旁就跟着坐下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小孩唇红齿白,明眸皓齿的长相,让人一眼便心生好感。只是这么个小人手上,居然戴着一个纯金手镯。亮闪闪的,就差写上‘快来偷我’,这几个字了。宋云乐啧声几下,察觉到对方投来的眼神,不好意思的干笑两声。列车启动后,他戴上眼罩,准备好好睡上一觉。但他不曾看到,身旁那双灵动的大眼中,一闪而过的锐利。宋云乐昏昏沉沉的睡了一路。他拉开眼罩,似梦似醒的眨着眼看向窗外。虽然在那个城市待了两年的时间,可收拾回家的东西,也不过是一箱衣物罢了。繁华的都市里,像他这样的人,果真渺小得如同尘埃一般。离开的时候,甚至连一丝印记都不曾留下。看着玻璃上自己的倒影与飞驰而过的风景,宋云乐正eo得起劲。诶……人生啊……突然间,宋云乐感觉到一股强烈的视线,紧盯着自己。他猛地回眸看去,就见一双清澈如水的大眼睛,懵懂的注视着他。一大一小干瞪眼了一阵,宋云乐正想开口询问,就听到播报到天祥市了。他紧赶慢赶的取下行李箱,走上站台。宋云乐搭上回村的班车,看着沿路熟悉的风景,这才有了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