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吃火锅真的挺省事儿的,无非就是过后刷碗费点儿劲儿。
最起码不用颠马勺炒菜。
我并不是一个多么勤快的人,当初有人介绍我去饭店帮厨。
说是跟着师傅学手艺,学个三年五载的,等出师了以后,我也能找个大酒店做厨师。
奈何我觉得颠勺太累,毕竟我看师,傅一天最起码得炒个百八十个菜。
到最后的时候手掂的都发抖。
额头的汗,更是跟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一个劲儿的往下淌。
特别是我跟的那个师傅,长的还挺魁梧。
这人一热,本身就容易出汗,又是在厨房那样的地方,更闷的不行。
一整炒起来菜,我那师傅后背就直接湿透。
我去饭店帮厨那会儿,也就是我考驾照的时候,没干多长时间。
考驾照多数在白天,饭店忙起来,是在中午到下午。
我早上去驾校,中午去饭店倒也不耽误事儿。
但非要说我学到了什么,也真没学到多少。
毕竟炒菜不是个简单的事情,是个长远活,我这三天两天能学会什么呀。
不过在饭店待着,吃饭倒是挺挑的。
以至于现在好多小饭店做饭的手艺,我是看不上。
有时候想去给他们炒两个菜,露一手。
又觉得自己也不见得,真能能炒到好。
我和小警察在洗菜,另外两个警察就支着锅烧水。
然后端碗调酱汁,反正我们几个人配合的。
倒挺默契,就好像认识挺长时间了一样。
这凑在一起吃火锅,感情上升的就快。毕竟火锅这东西,很容易就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我是这么认为的,一顿饭吃下去,我和几个警察都快要称兄道弟。
不过看他们的样子,对我还是有所保留,我不是没想过从他们嘴里套套话。
因为听他们说话的口音都是本地人,但是这几个人就连年纪最小,也都挺有主意。
我还没问出来什么话,他们就忙不迟疑的打哈哈。
我要是再没有眼力,不明白他们打的什么主意,就真的是傻。
我买的肉也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