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不着,他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想要什么。
前22年都没琢磨过的事,在遇见金森的那一刻,突然就拐弯了。
他开着车,时不时回头看一眼沉睡的金森,白净瘦削的脸蛋,干燥红润的嘴唇,鸦羽般纤长的睫毛,年龄比自己大,看着却很显嫩的汉族男人。
西藏的地界养不出如此水灵的人儿,金森的出现恰好弥补了嘎玛让夏不曾拥有的美好,也满足了自己对温润如玉谦谦公子的向往。
他确定没有想错,这种感觉应该叫喜欢——
看见金森就内心充盈,总也忍不住想去靠近。
要是他没那个该死的男朋友就完美了。
嘎玛让夏恨恨想着,一定要让金森彻底忘记过去。
一个急刹车,把金森颠醒了。
“怎么了……”
“前面有狗。”嘎玛让夏说着松开安全带,“我下去看看。”
金森发懵地看向车窗外,一只白色的小狗缩在路旁,长毛在风里凌乱,一副受惊可怜的小表情。
嘎玛让夏蹲在狗旁,呼了小狗几声,它没跑,疑惑地抓着后颈检查起来。
小母狗,后左腿好像断了,蜷缩在杂乱肮脏的长毛里,嘎玛让夏小心碰了碰断腿,小狗呜叫了起来,剩下三条腿踢蹬着拼命挣扎。
“把它带走吧。”金森探出车窗对他喊:“好可怜,没人养活不了几天。”
嘎玛让夏把小狗抱进怀里,小狗通灵性,大概知道被得救了,乖乖趴好扒住新主人。
“呜呜呜……呜汪!”
“这一路真有意思,先是捡了个人,现在又捡了条狗。”
金森脱下羊皮袄子,在腿上围了个圈,然后把嘎玛让夏怀里的狗接了过来,小狗瑟缩在温暖的袄子里,舒服得地发出呼呼声。
“它腿断了。”金森也发现了,他从后座拿出小面包喂它,“好可怜啊,是被车撞了吗?”
“你想养它吗?”嘎玛让夏问。
金森喂面包的手顿了顿,养狗?可是他连下一站去哪都没想好,怎么养狗……
“我自己都没地方去,算了吧。”
“不是说了要跟我走吗?要不要去海拔最高的红酒庄园看看?”
“你家?”
“我家。”
金森犹豫了,嗫嚅道:“我怎么可以随便去你家……”
“你可以给狗取个名字,它应该是只小藏獒,你不想养一只藏獒吗?”
藏獒?那是挺想的。
“可是……”
“嘎珠,你觉得它叫嘎珠怎么样?”
“嘎珠是什么意思?”
“就和汉语叫小白一样。”
金森摸着小狗的下巴,逗弄起来,“嘎珠,你以后就叫嘎珠啦,喜欢的话你就汪一下。”
“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