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文学网

千千文学网>开局退婚,带五个妹妹囤粮吃肉 > 第3章 回家吃肉(第3页)

第3章 回家吃肉(第3页)

是野兔和野鸡。

五人又齐齐咽了咽口水。

“怎么都傻站著?快进屋啊。”

陈锋让五人进屋,自己最后才进来,反手把门关严,挡住了外面的寒风。

屋里的温度还是那么低,一点热乎气都没有。

陈锋把猎物往灶台上一扔。

“霞子,烧水,咱们今天吃顿好的。”陈锋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吩咐道。

“哥,这,这真是给我们吃的?”陈雪吸溜著鼻涕,有些不敢相信,她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肉了。

“全是咱们的。”陈锋蹲下身,捏了捏陈雪冻得通红的小脸,“以后哥天天让你们吃肉。”

这一句话,让大妹陈云的眼泪瞬间掉了下来。

她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角,声音哽咽:“哎,我这就烧水。”

处理猎物是个技术活,尤其是想要把皮毛卖出好价钱的时候。

前世陈锋后来玩过不少高端狩猎,但这手艺还是跟去世的老爹学的。

先是把那只野兔拎起来。

野兔此时已经冻的硬邦邦的了,而就在这时,【山河墨卷】又在眼前展开,只见那只死兔子的表面,浮现一行小字:

【物品:成年兔尸体】

【皮毛完整度:完美(无枪眼破损)】

【建议剥取方式:筒子皮(可最大程度保留价值)】

【预估价值:皮张0。8-1。2元(视收购站品级而定)】

陈锋心中一喜。

差点说出前世口头语,臥槽。

这金手指居然还能鑑定物品价值?

太牛掰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一张上好的兔子皮,供销社收购价也就是五毛到八毛左右。

如果能剥出完美的筒子皮,那在冬天绝对是抢手货,一块钱都有人收。

这年头一个壮劳力在生產队累死累活干一天,工分折算下来也就几毛钱。

这一张皮,就顶得上別人两三天的工钱。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