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於来了吗?”
陈锋手指轻轻摩挲著信封,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他没有急著拆信,而是转身回屋。
“哥,谁来的信啊?”二妹陈霞隨口问道。
“没谁,一个远房亲戚。”
陈锋隨手把信扔在炕柜上,像扔垃圾一样。
“大家赶紧吃,吃完了早点睡,明天还得进山拉肉呢。”
他坐回炕上,给陈云夹了一块最好的蹄筋。
“云子,这几天把家里的帐本理一理,每一笔开销都记清楚。”
“还有,明天把咱们家那几张地契,还有我和村里签的承包合同,都找出来,我收著。”
陈云虽然不明所以,但看大哥脸色严肃,乖巧地点点头:“知道了哥。”
陈锋端起酒碗,一口乾了。
二叔陈建国。
既然你想回来玩,那我就陪你好好玩玩。
第二天一大早。
两辆爬犁在村口集合,安排了四个人上山。
二柱子把自家的毛驴餵得饱饱的,车上还垫了草帘子。
“小锋哥,咱们出发吧!”
陈锋背著枪,带著三条狗,意气风发地走在最前面。
一路上,几个人都在討论那头猪王到底有多大,能分多少肉。
到了野猪岭,当几人看到那座肉山时,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还是被震撼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乖乖,这还是猪吗?这简直就是大象啊。”
“这皮真厚,咱们的刀都不一定能割动。”
几人立刻七手八脚地开始干活。
陈锋在一旁指挥,並没有亲自动手。
现在的他,在村民眼里已经不是那个二流子了。
这种威望,是在一次次震撼中建立起来的。
肉很快被分割好,把剩下的猪肉和猪下水之类的都装在了爬犁上。
回村的路上,陈锋特意让二柱子慢点走。
他坐在驴车上,看似在闭目养神,实则是在用【山河墨卷】观察周围。
自从上次解决了那三个盗猎者,这山里清静了不少。
但他总觉得,那只猞猁还没走。
果然,在路过一片松林时,他看到了一条熟悉的灰色气运线,一直不远不近地吊在车队后面。
那是那只猞猁。
它很聪明,知道跟著陈锋有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