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灵气滋养和生肉餵养,它现在的体型虽然不大,但爆发力惊人。
它像一道黑色的闪电,直接越过人群,並没有扑向那几个壮汉,而是直奔那个所谓的“刘爷”!
擒贼先擒王!
“啊!”
刘爷没想到这狗这么猛,下意识地抬手去挡。
“咔嚓!”
黑风一口咬住了他手腕上的紫檀佛珠,连带著皮肉狠狠撕扯。
那串价值不菲的佛珠瞬间崩断,珠子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与此同时,白龙和幽灵也扑向了那四个壮汉。
这四个人虽然是练家子,手里有功夫,但面对这种不要命的猎犬,也顿时手忙脚乱。
“啊,我的手。”刘爷惨叫一声,手腕鲜血淋漓。
“开枪,给我开枪打死这畜生!”刘爷疼得脸都扭曲了,衝著手下大喊。
那几个壮汉这才反应过来,纷纷伸手去怀里掏傢伙。
“我看谁敢掏枪!”
陈锋不知何时已经跳上了墙头,手里端著那把56半自动步枪,黑洞洞的枪口居高临下,锁定了刘爷的脑袋。
“咔噠。”
子弹上膛的声音,在这一刻比鞭炮声还要响亮。
“我这枪里有十发子弹。”陈锋的声音冷得像地狱里吹来的风,
“是打野猪王的独头弹,你们可以试试是你们掏枪快,还是我的子弹快。”
全场死寂。
那几个壮汉的手僵在怀里,谁也不敢动。
他们是混社会的,但也怕死。
被一把半自动步枪指著脑袋,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刘爷捂著流血的手腕,脸色阴晴不定。
他看著陈锋,那双眼睛里没有一丝恐惧,只有同归於尽的决绝。
这小子是个狠人。
“好,好。”刘爷咬著牙,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青山不改,绿水长流。陈锋,今天这梁子咱们结下了。”
“二叔。”陈锋枪口微移,指向了已经嚇瘫在地上的陈建国。
“带著你的主子,滚。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再敢踏进靠山屯一步,我就把你埋在野猪岭给猪当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