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我的荣幸,”恩尼擦了擦手,对平·克劳斯贝点头。
帮忙看小说也算是举手之劳,倒也没什么难办的。
而且他也好奇一个享誉美国的歌星会写出怎样的小说—一就像他自己本人一样,跨界这种事永远都有著很强的吸引力。
“那就太好了!”
平·克劳斯贝叼著菸斗,带著喜悦和忐忑,將自己的小说递过去。
米特尔·西蒙喝了口鸡尾酒,有些诧异:“没想到你还写小说啊克劳斯贝。”
“嘿,艺术创作的逻辑是共通的,一个不想写小说的歌手就不是一个好艺术家,”平·克劳斯贝理直气壮,隨即淡笑了声,“而且,有时候我觉得歌曲能传达出的感情实在是太局限了,在对复杂感情的表达上,没有比小说更好的载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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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话倒是跟恩尼这傢伙说的一模一样,”米特尔·西蒙嘀咕著,好消息是平·克劳斯贝看来在创作小说上没什么才华,否则也不会让恩尼帮忙看稿子,也就不用担心平·克劳斯贝会转行了。
恩尼看了眼小说的標题——《回家》。
標题倒是很简单。
平·克劳斯贝一旁补充道:“这部小说我写的是一个战爭故事——一个名叫吉米的小有名气的歌手,参加了惨烈的欧洲战爭,因为被炮弹砸伤了一条腿,从战场被运送回了老家。从战场归来后的吉米了一条腿,身心饱受折磨,想要重拾过去的演艺事业,却发现自己已经与战前那个和平的世界格格不入,最终在一个善良女孩和过去那群朋友的帮助下,才重新找回了自我,也收穫了爱情。”
“你这篇小说的框架很不错啊,简单、温暖,不过往往就是这种越简单的故事,想要塑造人物、表达出核心思想的难度就越高。”
“里瑟先生,你说的太对了!”平·克劳斯贝挑了挑眉,很是惊讶,“我一直修改这部小说,就是觉得始终没能將人物塑造立体,而且情感之间的转变也显得有些乾涩,但又想不出什么好的修改办法。”
“总之,我帮你看看,”恩尼回头招呼著侍者,帮忙拿一支钢笔来。
而在拿到钢笔的瞬间,恩尼的眼神骤然添出几分锐利,让米特尔·西蒙和平·克劳斯都不由真了直身子,分明是握著笔桿子,却是有种握著枪桿子的强悍。
这篇《回家》的篇幅在1。3w个词左右,恩尼没多久就阅读完了。
读完后的第一个感受就是——一切都太顺理成章了!
平·克劳斯贝在文笔方面没毛病,的確是用笔墨描绘出了他所想要的那种温暖感觉。
只是,整篇故事的结构却是缺乏了很多灵气,像是那种工业化流水线生產出来的歌曲,虽然也有起承转合,但所有的起承转合都在预料之中,相当缺少剧情张力。
恩尼將他的评价如实道来。
平·克劳斯贝认真点头:“里瑟先生,你说完后我总算是知道哪里不对劲了,但还是不明白要怎么修改。”
“首先,”恩尼一边说著,一边用钢笔在稿纸上书写,“你所塑造的主角吉米”在回到家乡后的主要困扰,就是对和平世界的不適应,那么你的主角就要有符合这个人设的举动出现才行。”
“比如说,吉米为了重拾演艺事业而登上舞台这段剧情,完全可以插入一段符合吉米心境的心理描写,那些舞台下的欢笑声,在他耳中变得十分刺耳而扭曲,让他想起战壕远处敌人阵地的喧闹,或是野战医院中伤兵的哀嚎,让他握著麦克风架的手心都在冒冷汗,以为是握住了枪柄,落荒而逃—而不是如你写的感到很不適应”这般一笔带过。”
“另外,你写的那个善良女孩安妮,不该是从始至终都耐心安慰吉米,哪怕是吉米因为心理创伤对她怒吼都干分耐心的一个角色————因为安妮也经歷了战爭啊,在工厂里组装了四年的炮弹,每天晚上都害怕听到自己的亲人或朋友的阵亡通知,內心同样也压抑著情绪。
所以,你必须为安妮安排一个失控、爆发的情节,对著同样失控的吉米喊出自己的心声,而不是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耐心的倾听者。这种真实的情节,会更有利於人设和故事的塑造。”
恩尼“唰唰唰”写著修改意见,平·克劳斯贝在其面前宛如一个新兵蛋子,不断地点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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