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腥气和桃子的果香混合在车厢之中,平白酝酿出一股微妙而令人躁动的氛围。
马车一通狂奔,以最快速度抵达目的地。
璀璨的鎏金铜铃在阳光下爆发出惊人的光芒,一见便知这是荣昌乡君的车驾,无人胆敢阻拦。
马车顺利冲入太医署内,太医们带着徒弟迅速迎上来。
“可是乡君受伤了?”
程曦没有废话:“我的人被剑刺伤了手臂和后背,救活他。”
“快把人抬下车,小心着些。”太医们不敢怠慢,几个年轻学徒马上抬来担架,把刘问枢小心翼翼地运进室内。
路过马车时,太医们纷纷调转视线,明明看到了破损的车窗,却没有一个敢于发问。
至于那句“剑伤”,更是无人置喙。
程曦着急地起身,脚踝突然传来一阵刺痛。
她咬紧牙根,扶着车壁稳定身体。
“乡君别动。”侍女连忙上前搀扶,“奴婢去背着乡君吧?”
“路滑,别把你也带倒了。”程曦让侍女搀扶着,单腿跳着下车,全然不管姿态是否不雅。
“奴婢给县主提着裙摆,别踩了。”
另一个侍女上前,连忙抓起裙摆。
——程曦待下人向来宽厚,可她们却不能因此就不尽职尽责。
太医署内鼓胀着艾草的清苦气味。
太医正躬身在诊疗床前,正在亲手为刘问枢清洗伤口。
刘问枢的新衣被彻底剪开,变成一地碎布,露出他伤痕累累的身体。
除了洞穿手臂的两道剑伤、背后几道被利刃划开的创口与一切旧伤外,青年脖颈、胸口和侧腰也遍布着暧昧的抓痕。
红红紫紫的一片,让人不知该把视线放在何处。
幸好太医正见多识广!
他在剑伤处涂满金疮药,然后从药柜里一手抓着一只大肚子瓷瓶返回,拔掉瓶塞,面不改色地倒了满手充满花香的药油,把药油在刘问枢身上推开。
金疮药覆盖住创口,血很快收住,可涂了药油的身体却在微光的照耀下更显肌肉饱满,蓬勃着奇异的诱惑。
太医用干净布巾擦掉手上药油,随手把擦手布丢弃进床下的陶盆的血水中。
大肚子瓷瓶被他放入程曦掌心,太医正绷着脸皮,声音飘忽:“这是内宫养身的药油,可润肤化瘀。男女皆可使用。”
他说完话,极快地瞥了程曦眼下的青黑和干燥的嘴唇,确定程曦没有暴怒,才继续补充:“乡君年少,房事不节恐伤肾精,还请保重自身,避免虚火上浮。下官为乡君抓一副滋阴润燥的汤药吧?”
程曦猛然捏紧瓷瓶,脸上热辣辣的。
“……有劳太医正了。”程曦伸出手腕,耳朵过重的血色却怎么也无法褪去。
她急忙转移话题:“我刚刚扭到脚了。”
“乡君,骨伤不可轻忽,怎么不早说——闻歌,快来。”太医正急忙蹲下,检查程曦脚上的扭伤。
身着青衫的年轻男人从人后走出,跟着跪到程曦脚下。
“这是前任太医正许攸之子,许闻歌。”太医正脸上带上笑,满是看到未来可期的后辈的欣慰,“除了继承家学,专擅女科之外,对骨伤和外伤也特别有天分,连太后都夸奖过,常常宣他进宫推拿。骨科软伤,臣不如许闻歌,请乡君容他来诊治。”
“嗯,让他来吧。”
褪去罗袜,拉高裤腿,脚掌被许闻歌握在掌心。
他观察着脚踝。
脚踝并未肿起,看不出异常。
但这是许闻歌第一次为贵人诊治,他不敢轻忽。
他握着程曦的脚踝,轻轻扭转了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