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干一票大的。”陆晨压低声音,身体前倾,用只有三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事成之后,你们每个人至少能分到这个数。”
陆晨伸出了五根手指。
“五十万?”信一猜测道。
“五百万。”
“噗——!”
信一刚喝进嘴里的维他奶直接喷了出来,陈洛军也瞪大了眼睛,手里还没吃完的云吞掉回了碗里。
“多少?!”信一瞪著陆晨,“五百万?每个人?你是要去抢滙丰银行啊?”
“差不多。”陆晨神秘一笑,“不过不是抢银行,而是去搭一个顺风车。安全且可靠,最重要的是保证查不到我们头上,所以不用担心警察找麻烦。”
“敢不敢干?”
信一沉默了。
五百万。
他在城寨里帮龙捲风收数、看场子,一年也攒不下几万块。五百万,足够给城寨换一批新的发电机,修缮那些漏水的屋顶,甚至能给老大找最好的医生……
“干了!”信一咬了咬牙,眼中闪过一丝狠劲,“人为財死鸟为食亡。只要大佬点头,我就跟你疯一把!”
“我也去。”陈洛军紧接著表態,“我不要钱。晨哥你需要我,我就去。”
“好兄弟,不过这钱你就拿著吧,放心这都是小事。”
陆晨伸出手,三只手在充满了油烟味的大排档桌子上紧紧握在了一起。
……
半小时后。
理髮店。
龙捲风看著去而復返的三人,看著信一和陈洛军脸上那种既紧张又兴奋的神情,他就知道,事情定了。
他无奈地嘆了口气,放下手里的报纸。
“既然决定了,那就別丟城寨的脸。”
龙捲风站起身,走到柜檯后面,打开了一个隱蔽的暗格,从里面拿出一个沉甸甸的黑色帆布包,扔在桌上。
“这是几件避弹衣,虽然是旧款,但关键时刻能保命。拿去。”
陆晨点了点头,示意信一收下。
“还有什么需要的吗?”龙捲风看著陆晨,眼神复杂,“儘管说,能帮的我都会帮。”
陆晨看著龙捲风,又看了看身后的两个年轻人。
他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火力。那帮悍匪手里可是有ak47和炸药的。光靠开山刀,那就是去送死。
陆晨微微一笑,眼神中闪烁著一种近乎疯狂的冷静。他整理了一下衣领,模仿著基努·里维斯在《黑客帝国》里的经典神態,缓缓吐出一句话:
“我要枪。很多枪。”(guns。lotsofgu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