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生气,只说:“很晚了,该回去了。再见!”
我有些恋恋不舍,讷讷地说道:“我知道你的名字。”
她笑了,好像什么都明白似的望着我,问:“明天,还来吗?”
我赶紧点头说:“来,一定来。”
回到宿舍,同学们还在闲聊,我像做了什么错事似的偷偷摸摸上了床。这一夜,我没有睡好。
五
可是第二天,学校忽然召开校会,郑重宣布为了学生能劳逸结合,今后不准学生晚自习后在路灯下看书,到了熄灯时间就得休息,否则按违反校纪论处。
当然不能再去路灯下见面了。
过了两天刘超回来了,我没有对他讲那天晚上的事情,只是很忧郁地告诉他:“学校不准在路灯下看书了。”
一直有好多天,我躲着小百合,不敢让自己碰到她。
刘超发现了一条小百合经常去散步的小路,怂恿我和他一起去。我坚决不肯,也坚决地把他劝住了。
后来,刘超怀疑我了,问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回答说:“没有。我只是想,我们那样算什么呢?”
刘超怔了怔,神色黯然了:“我也不知道,我只是非常非常想每天都看上她一眼,别无他求。”
“我也是。”我说,“但我们应该考虑一下那样会给她带来什么,我们也许就会在无意中伤害了她。”
“那,你说呢?”
“我们远远地看着她就是了,不要走到她身边去,我们远远地护卫她,好吗?”
“好吧。”
沉默一会儿,我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我是自私鬼,刘超。”
刘超莫名其妙地望着我。我真想把那天晚上的事情讲给他听,但我忍住了。我要让那个美好的夜晚秘密地留在我心底,永远只属于我一个人。
那以后,偶尔碰到小百合,她便笑笑,但只是很自然地一笑,并不做出特意对我笑的样子;我也是像她那样地一笑,好像并没有发生过什么,但是那时我便会想起那个晚上。
我曾经告诉她我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是否也知道我的名字?
作家与你牵手阅读:
《小百合》的亮点,在于语言氛围。从开头第一句,“我和刘超走在师范女生宿舍楼的楼道里,从一间宿舍里出来一个女生”,到结尾的最后一句,“我曾经告诉她我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是否也知道我的名字?”,浑然成一体,给人的感觉虽然是一点也不强烈毫无冲击力的淡淡的清幽的氛围,但这氛围却又是悠远的化不开的,它一下子就驻于你的心间了,然后长时间的长时间的氤氲在你的感觉里,并且因为这感觉,让你的心灵得到抚慰。这种语言氛围会萦绕在你的耳边,氤氲在你的眼前,你还仿佛能够触摸到它,也就是说你的听觉视觉触觉都能感受到它,调动起你所有的感觉,仿佛整个人都沉浸到里面。
像这样的作品,往往需要在开篇第一句就奠定下整篇作品的氛围,然后在行文过程中不仅要保持住最合适的叙述语感,还需要恰到好处的细节来支撑。
《小百合》的故事表面看上去是十分清淡的,如月光下的一潭静水,波澜不惊,但主人公内心里对一个女孩喜欢和向往的心情是浓郁的,这个浓郁来源于真诚和纯净。从偶遇女孩,到暗暗欣赏她,到别人提起她“我的脸忽然发起烧来”,到知道了她的名字,到对她“永远的维护”,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真实和真诚,这种无私的纯净的没有任何邪念的情感,也许只有少年时才会出现在我们身上。《小百合》就像一块晶莹清透的玉,又真的像是一株淡雅的纯真的刚刚萌发出花朵的百合花。
在文学作品中,以语言氛围为亮点的作品是不多的,因为写作难度太大,它过于依赖语感,而在写作中某些微妙的语感又极难捕捉,它的微妙在于,不是你想捕捉到就能捕捉到,不是你想达到就能达到,不是你想“写”就能写出来。
写出微妙细节的难度在于,它往往是生活中很平常的,不惊悚,不沉重,不石破天惊,不刻骨铭心,它好像是不经意间发生的,但是它悠远,悠远到你一辈子不会忘记。
这一类的文学作品,给我最强烈体会的是文学大师詹姆斯·乔伊斯的《阿拉比》,这篇只有四千字的短篇小说同样是写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的向往。它那强烈的语言氛围让你读来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浓郁,仿佛有一个男孩把他的一颗真心那样坚定地呈现在你的眼前。“她终于对我说话了。她向我开口讲最初几个字时,我茫然得都不知怎么回答她才好。她问我可是要去阿拉比。我忘了自己当时说的是去还是不去。她说,那可是个很棒的集市;她真想去啊。她说话的时候,一圈又一圈地转动着手腕上的一个银手链。她说,她去不了,她那个星期要在修道院静修。她的弟弟和另外两个男孩子正在抢帽子,我独自靠在门栏边。她握住一根栏杆的尖头,朝我低下头。我们房门对面的路灯映照出她脖颈白皙的曲线,照亮了垂落在脖子上的秀发,又落下来,照亮了她搁在栏杆上的手。灯光洒落在她裙子的一边,正照在衬裙的白色镶边上,她叉开腿站在那里的时候刚好瞧得见。”
请原谅我占用宝贵的篇幅来引用这么长的一个细节,因为它就是我说的那种“好像是不经意间发生的,但是悠远到你一辈子不会忘记。”的细节。而那个男孩,仅仅因为这个女孩的几句不经意的话,就千方百计要去阿拉比,这是对女孩多么虔敬的喜爱!以上这个细节在这篇小说中举足轻重,如果没有这个细节,主人公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的所有行为和细节以及全篇的氛围就都失去了最有力的支撑,那也许这篇小说也就流于一般水准的作品了,而不会成为一颗文学海洋里的璀璨明珠。
说到语言氛围,我还想提到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它的开篇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就奠定了这部长篇小说从头至尾的氛围,这样具有强大魅力和魔力的语感极为罕见,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很少有能做到,就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也似乎是再也没有在他别的作品中做到。
还有一个长篇小说似乎也做到了,那就是高尔基的《在人间》,开篇第一句:“我在人间,在城里大街上一家‘时式鞋店’里当学徒。”就奠定了整部作品的语言氛围和艰辛生活的基调。当年我读到这一句,整个身心立时被它攫住,那种感觉经久不散,从此高尔基就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文学大师,那一年我十五岁。
另外再说几句饶舌的话,为了说明《小百合》的语言氛围,我举了三位文学大师的经典作品,并不是妄图将我自己的作品与大师比肩。其实我的这篇《小百合》是在我还不会写作的时候写出的,完全是天然而成,而不是“写”出来的。我从1982年上师范一年级时开始“涂鸦”,到1990年,六年里写了二三十篇习作,都因为不会写,远远不到发表出版的水平。只有《做成标本的小燕子》《小百合》和另一篇《女孩和蝉》发表了,这三篇都是天然而成(还有另外两篇成人文学作品也算还行不是废品),其它的都因为我还不会写而根本算不上作品。我是直到写出了《哦,傻样儿》之后,才算是“会写”了。这个我下一篇再讲。
许多作家都有这样的体验:在自己还“不会写”时却写出了很好的作品,而当自己“会写了”,写作技巧圆熟了,却总也写不出超越自己之前的作品了,我也曾为此苦恼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