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干吗咱们的金老板,偏偏要在这一天,跟咱们的易姑娘闹别扭呢?’
“是中年女人,在迷惘地询问。
“西装家伙若有所感地,叹息地说:
“‘你不记得了吧?去年这一天——二月二十六日——不是金老板要求我们的易姑娘,双双挽着胳膊,上“大酒楼的礼堂”去举行订婚礼?其时,易红霞不是如此回答说“过一年再说”吗?所以,今年此日,既然易姑娘不肯答应金老板的要求——挽着胳膊,同上大酒楼的礼堂,我们的金老板,为着要留一个“终身”的纪念,才选择了这一个“隔年”的“黄道吉日”,硬逼我们的易姑娘,挽着胳膊,同上殡仪馆的大礼堂去。……’之后,小余,我不再听到什么了。”
奢伟先生实在不想“醒”了,他乐于“睡”着听他们两人讲述彼此所获得的情报。即便就是仅仅孟兴一人,给予他解答了多少的难题目?第一,他知道了那位易红霞姑娘依然健在;第二,从“救了一个就是这一次救她的人”的一句话上,知道了易红霞姑娘已经受了伤,是为了自已受了伤,然而并无大碍,这,可以从另一句“她还好好地活在医院的病房里”的话上测知;第三,自已又在无意中揭晓了一个谜底,一个思索了多时不曾获得答案的“二月二十六日”的谜底,这简直使他高兴得要从**跳起来。
但是,易姑娘为什么会救自已的,怎样知道自已就是甩着头发的,穿着蓝布罩袍的,五十上下年纪的,神气颓败的“大傻瓜”呢?除此以外,她是用什么方法救了自已呢?
这一连串问题,又在奢伟先生的脑海中盘旋,他放射着他的“思想之箭”,急速地前进!前进!结果,他中鹄了一个目标。那是他记起了自已手指上套着的那只鲤鱼戒指。它曾经被易姑娘不止一次地讨索过和羡慕过;但是,它是自已数十年来未曾离手的心爱的标帜,因此不曾满足她的欲望;然而,她必定是相当深刻在记忆里的。她之所以知道,救她的穿着一身“叫得起”的西装的三十开外的人就是那个“大傻瓜”的化身,无非她发现了自已手指上的鲤鱼戒指。
至此,不但了却了一笔“宿债”——“二月二十六日”的哑谜,而且又知道了她的健在,和她曾经报他自已的恩而受了伤,躺进了医院的病房。不过她是怎样救自已的呢?为了相救自已,所受的伤有没有危险呢?
谜,恰像走马灯似的,去了,又来了,永远解决不清。但是,这两个问题,好在还有一个未曾开过口的余雷在着,或经他的一开“金口”,就什么都可以解决了。因此,他依然静静地躺着,虽然口渴得要命,但是却私自压抑着,不想去打扰他们。
“现在是轮到我了吧?”果然,此际余雷说话了,“那么让我也来一个‘开场白’:要是这一次MonChief因为流血过多,同时又偏偏因为‘输血会员’,为了他们的此‘血’与彼‘血’的价格相差悬殊,要求加价,罢工着,得不到一个输血者为他输血,而回到了‘老家’,那就不必多噜苏。但是,如果他由于那位姑娘的‘热诚输浆’,幸而得起死回生,恢复了康健,和病前一样站在我们的面前谈笑自若,那么,老实不客气,我先爽脆地揍他两记耳刮子!”
这个“异峰突起”的“开场白”,使奢伟大吃一惊。差不多与他思索同时地,孟兴也惊异地问:
“为什么?”
“为什么?”余雷静静地反问,接着说道:“我们的首领,几十年来,干过多少扶弱锄强的侠义的伟业;而这次,他竟为了这个不相干的姑娘,险险乎牺牲了自已的生命。这种举动,是否为我们所满意,真是愚蠢到如何地步?所以,你想,要不要请他尝尝耳刮子的风味?”
诚然,我们的奢伟先生,数十年来,他干了许多“不及备载”的锢强扶弱的伟业!而这一次,为了这个无名的鬻艺的姑娘,耗费了差不多整整三年的时间,每天以“大傻瓜”的姿态,出现于京班戏的台下和后台,终于,又酿成了这个险乎不可挽救的惨祸,难道他真的是年迈无用,或者是别有原因?
如果说别有原因,这原因却又安在?
请读者诸位耐一耐心,让笔者暂时把孟、余二君的谈话搁一搁,轻轻挑开一幅布满了尘埃蛛网的二十一年前的旧幕布——
十六二十一年前可歌可泣的旧账
如果要从头算起,即应该不是二十一年,而是二十二年之前的“旧账”了。
二十二年前,鲁平正是看富力壮之时,风度翩翩,朝气勃勃。他根本连自已也意料不到,在二十二年后的今天,会以“奢伟”的假名,在崇拜着一位与二十二年前容貌相似的少女(然而并不是追逐或甚至想占有),并且因她险乎丧失了生命。
正因为“年富力壮”,少不得也“血气方刚”。凡是社会上,发现一些杀人不见血的、不平的、欺诈的勾当,只要映进他的眼帘,闪过他的脑海,都会惹得他怒发冲天,恨恨之声不绝。
也正由于上述的缘故,虽然当时鲁平,仅仅还只有一十九岁,因为他秉有“抱不平”的天性和具有独特的感觉与敏锐的视觉,他曾经搜索到若干证据,代一个被遗弃的弱女子,向一个玩弄女性的劣绅,痛骂得体无完肤,并予以相当的惩罚。最后,为她索得了一笔足够维持三年个人生活的赡养金,鼓励她利用这批“血腥臭”的金钱,去培植她自已。后来,他知道,二年的勤奋耐劳,刻苦研习,她已速成为一个与二年前性格绝对不同的刚毅有为的女子,她不怕一切障碍、阻挠,毅然决然地投身到轻视女性的社会中去,成为为社会服务的一员了。
复次,他曾经为一个与他年龄相仿佛的“初出茅庐”的青年,辨明了冤屈。他搜集到足够的凭证,在法庭上分清了是非黑白,使那个青年从“不白之冤”中跳开身来,仍旧有充分的机会,让他发挥青年的热诚,为社会服务。
之外,他又曾干过其他若干侠义的事。然而,他虽竭力为弱者方面予以援助,但是,他却有一个毛病,就是他从不曾纯粹干过“义务”工作,白当过差;他必须从中获得一些利益,虽然这“利益”是完全从弱者的对方攫取到的。
所以如此,也自有他的苦衷。因为,他本身是个贫苦无依,寄居于“他人篱下”的人,所有一切衣食等等费用,如果自已可能想法得到,又何必要仰仗他人呢?久而久之,积“陋”成习,无形中他已成为“盗”中之一员了。所可以告慰于他人的,他另外还具有“侠义”之风。
上面一节记述,粗粗看来,似乎与本文“一〇二”无关。因之,笔者十分担忧,会使读者诸位感到枯涩乏味而不满。如此,笔者且撇开“闲话”,“言归正传”吧。
那正是二十二年前。
一个暮秋的清晨。如往日一般,鲁平匆匆从寓所出来,挟着一份当日的新闻纸,循着走熟的道路,上兆丰花园而去。
进了兆丰花园,他径往池边的一块他多月来坐熟了的石块。离它十来码远的斜坡形的沙滩上,也是固定不移的,安置着一张有靠背的、漆着草绿颜色的单人椅。在它上面,每天,或先或后,总是也被一个“老主顾”占据着。那是一位淡妆倩影的二九模样的少女。她,十分用心地总是低头于相当厚的书本上。
差不多近两月来,他与她,每天总是在这十来码之隔的两地对坐着。他,管自读他的当天的新闻纸;而她,管自读她的书籍。
他与她从不曾交换过半句话。事实上也没有交换谈话的机会。所给予他们的机会,不过是仅仅在彼此抬头的时候,一瞥彼此的“尊容”,或汇合一下“电流”。
在一次加一次的“一瞥”,使她的容颜,在他脑海里,由陌生,半陌生,到相熟,极相熟。虽然他不曾与她说过一声“您早”或“您好”,他的心房上,是早早刻画上了这一位少女的倩影。
两月来,她总是穿着一身湖色竹布的上衣,包裹着一个相当纤细的,却也并不显出“林姑娘”式弱不禁风的瘦弱的身材。袖子短到——也可以说是长到臂弯里,露出一段如削去了皮的藕般白的手臂,一条黑纱的短裙下,可以窥见她的滚圆的膝盖,它们是被白色的长筒纱袜紧紧包裹着,脚上套一双平底圆口,有打配纽的白帆布鞋子。
领口的正中,平平正正地长着一颗蛋形的头颅。两条弯月似的秀整的长睫毛下,藏着一对含情的、深不可测的、点漆似的清秀的眼珠,在某一瞬间,好像充满一种磁性似的热力。颇高的鼻,不偏不倚地“居住”在整个脸庞的正中;在櫻桃般的小口的两边,当若有所思,或若有所得之时,往往会堆上两朵笑靥。
相当美丽,也在一瞥之下,就令人会感觉到相当可亲。
然而,毕竟在某一个机会之下,继“睹”而进一层到“谈”,由闲谈到热烈的讨论;从不相识成为相识,进一步变成腻友,再进一步而超出友谊之上,连续又拉开了一幕哀凄的悲剧的幕布。
而所谓“机会”,即就是产生在这个“阴”“暗”两可的清晨。
当鲁平正自倾全神于报纸上,细细详读新闻之际,陡然间,蓦地眼前一暗,使纸上的铅字模糊起来。他心头知道不妙,还不曾喊出“啊呀”来,也不容他抬起头来,暴雨已如突然损坏了的自来水龙头般,任意地打落到他的头上、脸上、身上。
所幸在离他一箭之外,有一个长满了野草的土墩,一棵生长得弯曲到可笑的树木歪斜在它的旁边。然而,幸亏它生长得“可笑”,才使它倾斜到一方的枝叶,形成了一个绝好的躲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