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同床异梦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流传甚广,意思无非是想说婚姻中的一地鸡毛、柴米油盐会消磨爱情的浪漫,没有爱情,似乎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但这一点还不能完全契合吴宓和陈心一的婚姻。吴宓和陈心一结婚相处后,才发现两人的结合并没有爱情。如果吴宓像陈寅恪所说,“娶妻仅生涯中之一事,小之又小者耳。轻描淡写,得便了之可也。不志于学志之大,而兢兢惟求得美妻,是谓愚谬。”不把爱情看作婚姻中的大事,也还罢了。不过吴宓把情感看得很重要,他认为两个人在一起,要得是思想上的同志、灵魂上的伴侣,而不仅仅是过热炕头的小日子。
起初,吴宓和陈心一之间的争吵都是小事,吴宓没敢说我们的婚姻是没感情的,他是在借助争吵坚定自己对婚姻失望的证据;陈心一是借助争吵表达自己对丈夫的不满,结婚不过十天,你就离开我去南京工作,平时要吃吃,要喝喝,哪样我没想到你,哪样你想到我?在这样无尽无止的吵闹中,大的争吵也开始爆发了。
事情起因是两人的媒人以及弟弟陈烈勋在美国出事了。吴宓从美国回国时,陈烈勋还在美国。一般情况下,君子和小人接触,君子总在躲小人,小人偏偏要惹君子,陈烈勋就这样惹到了小人。一个二流子扬言要杀了他,弄得陈烈勋神经过敏于是被遣送回国,陈烈勋早在国内的亲事也跟着取消。一天晚上,陈心一给吴宓说自己要回杭州,处理弟弟的亲事,吴宓劝她第二天再走,言谈之中,两人就起了冲突,当晚陈心一收拾了行李就离开南京回杭州。吴宓觉得陈心一不可理喻,陈心一觉得吴宓不知体谅,吵架总会翻出很多事,总会用恶毒的语言来攻击对方心灵最薄弱的地方,一来二去,双方的心都会冷却。
吵架归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日子还得继续。陈心一给吴宓生了三个闺女,个个粉嫩可爱。孩子一多,当妈的更费神,把自己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孩子身上,夫妻二人一天都说不上半句话。吴宓白天没表现出来,晚上常想: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吗?每当这时,就有一个女郎的倩影浮现在眼前,谁呀?毛彦文。
往事说来就来,吴宓回想到:第一次听说这个毛彦文,还是从朱君毅那里听说的。当时的感觉,羡慕嫉妒吧,没有恨。这两人姑表兄妹、青梅竹马。毛彦文九岁时,被她父亲许配给了一位方家公子。十六岁时,她考上了杭州女子师范学校。方家这时要求办婚事,在朱君毅的怂恿下,毛彦文逃婚。毛彦文自己也清楚,不逃婚,这辈子都别想进学堂念书了,与方家退婚后,由双方家长做主,毛彦文和朱君毅订婚。
1922年,朱君毅获博士学位后回国,按理说就该迎娶等候他六年的毛彦文了,可老朱已心有所属,他以近亲结婚对后代健康不利为借口提出退婚。当初老朱追求毛彦文的时候,信誓旦旦,说什么恒古不变,爱你一万年,不过六年就变心了。毛彦文接受不了,就去找吴宓,请他出面劝说朱君毅回心转意。这老朱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和毛彦文一拍两散。
看着毛彦文以泪洗面的样子,他也觉得心如刀绞,他觉得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毛彦文。老朱和毛彦文解除婚约,这对吴宓来说是个好机会,因为他可以追求这个自己喜爱的女人了,当然也有障碍,那就是自己的婚姻,吴宓已经是有妻子的男人,有三个女儿的父亲,要追求毛彦文,他首先得离婚。
吴宓给好友汤用彤讲自己想离婚的打算,没想到汤用彤一万个不赞成他离婚。汤用彤还教他怎么应对和现在妻子陈心一和假想爱人毛彦文的关系。汤用彤说,要极力和陈心一和好,将来实在不能忍受再谈分离的事情,现在千万不要有离婚的想法。对毛彦文,本来就是精神恋爱,想都不要去想,一想就是精神出轨,对不起人家陈心一。况且精神恋爱,一不留神就沦为身体之爱,控制起来对你们双方都是莫大考验和折磨,依然痛苦。可惜吴宓没有听进去,旁人唤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吴宓的另一位好友、清华英文教授叶公超也不赞同吴宓离婚,他说:“老吴啊,离婚有损你的名誉及声望啊。你一个聪明人,难道不知道人世间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八九?婚姻只是人生一种辛苦的义务。对你来说,容忍是最好的。如果真是合不来,可以夫妻长期分居,保全夫妇名分。陈心一是旧式女性,你不离婚,她吵架时说离,不过说说而已,有了夫妇名分,她也不至于流离失所。”吴宓也觉得叶公超说得有道理,可他觉得离婚的决心已定,别人的话再有道理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心。
离婚的决心好下,这两个字说出口还是需要莫大勇气。他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和陈心一相处老吵架,说明两人性格不合,再有就是他自己生性乖僻,不适合家庭生活,要追求精神自由,只有离婚。只是陈心一又不傻,她当然明白丈夫对自己的感情,也不愿意再承受感情上的背叛与侮辱,所以最终同意了离婚。
即使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了,这离婚也很麻烦。1929年9月12日,在吴宓的姑母家,吴宓和陈心一商谈离婚。在外人家里,由外人看着,过去关起门来吵吵闹闹的那些话如今也不大说得出口,这样双方都比较理性。
这次主要是吴宓拟出了离婚条件,看陈心一是否同意。陈心一对这场婚姻已经心灰意冷,也没有像一些被抛弃的怨妇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她愿意在离婚条件上签字表示认可。
吴宓看着陈心一的样子,不忍道:“如果还有什么迟疑,今天不签字也行。”
陈心一不要他可怜自己,坚定地说:“现在我就签,没什么迟疑的。”
两人签了离婚书,主要是吴宓付给陈心一生活费和扶养孩子的费用。附言有三条,第一条是在《大公报》公示七天,向社会公布吴宓教授离婚的消息。第二条是双方退还彼此信件,所谓信物,所谓情话,都一并收回。第三条是仍存友谊。表明是和平分手,没有撕破脸皮。
吴宓和陈心一正准备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他们的大女儿吴学淑蹦蹦跳跳,从后堂跑出来,穿过客厅,要到前院去玩。小女孩不过七岁,她并没有觉察到父母正在做一个重大决定,从此这个家将散了,她们只有母亲陪伴,而不再有父亲,不过或许她们也习惯了家中没有父亲的日子。吴宓正好看见女儿憨笑天真的样子,禁不住悲从心来。
签完离婚协议,双方都不好受。吴宓在日记中写道,看着心一签字时悲伤的样子,不禁回想起这八年的婚姻生活,恨不得把离婚协议书撕得粉碎,然后抱着心一,让她痛痛快快哭出来,我也跟着哭出来,然后夫妻和好,取消离婚。但又一想,恐怕这事不能这么如愿解决好,依然烦扰不安,想想又没动。
他这没动,几十年后才知道后悔。清华大学教授黄节知道吴宓离婚后,对他说:“你以后必然后悔。”吴宓是鸭子死了嘴壳子硬,称自己不会后悔。黄节说:“但视悔之迟速而已。”意思是说,后悔是必然的,只是早晚的问题罢了。
签完离婚协议,陈心一哭泣不止。俗话说得好:“宁要讨饭娘,不要做官爹。”陈心一虽然处于弱势的地位,但她一心要到了三个孩子的抚养权,也不同意吴宓想把小女儿送人的主张。
就这样吴宓结束了自己长达八年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