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老板娘的话提醒了我,我这才想起,确实有一双红色高跟棉皮靴还没来取,是他送来的,鞋尖有一点踢花了,拿过来翻新了一下,已经有好几天了。我猜他老婆被撞死的时候穿的也是一双红色的高跟皮靴,我记得她好像有两双类似的鞋。她很喜欢红色,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被撞死的时候穿的那双鞋最后一次打油就是我做的。
想到这里我的头发一阵酥麻,我赶紧直奔吧台,先从抽屉里找出一片对我来说习以为常的“日用品”——创可贴贴在额头,然后找出那本会员登记簿,找他的手机号。这是老板娘逼我这么做的,我并不乐意在他刚刚丧偶就打扰他。他一定很伤心。
我又一次拿起吧台上的座机电话,照着登记簿上的号码给他拨了过去。电话响了很久他才接;果然,他的语气非常低沉。我尽量用舒缓的语气通知他把他老婆的鞋取走,我真的不想让他感觉到我有一丝一毫的给他找麻烦的意思。
现在那双鞋准确来讲应该称为遗物。我记得给它们修复掉划痕并打好油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到放鞋的架子上去看时,那鞋的表面已经落了一层浮灰,为了让他取鞋的时候感受到我的精心服务,我把它们拿下来又打了一遍油。
他说他会尽快过来取。于是对于那个时刻,我的心里便开始了无限的期待。
2
给边城打完电话我就一直在照镜子,因为我不确定他到底什么时候来取鞋,他在电话里说的是尽快,但是具体会有多快,我猜不出来。
他今天应该挺忙的吧,有那么多事情等着他处理,比如配合警察调查昨晚那起车祸以及料理他老婆的后事。
我和边城算不上认识,我只是知道他是个卖保险的而已。他跟他老婆偶尔来过店里几次,他总是穿得很体面,西装配领带,冬天还会在外面穿一件黑呢子大衣。那件呢子大衣的质感把里面的白衬衫衬托得特别高级。还有他青青的胡茬,加上他打过发蜡向后梳着的头发,都是我喜欢的男人打扮。
我在店里墙壁上挂着的那面大镜子上照个没完。也许是门前死了人的缘故,今天没有什么客人光顾。我估计最有可能来的客人便是边城了,我在等他的漫长时间里并没有继续跟她们一起嗑瓜子,而是对着镜子检查我额头的那条伤痕。我把创可贴摘下来又贴上,再摘下来,如此这般,犹豫不定。好像觉得客人看到我额头的创可贴就会觉得我是一个冒失的人,进而怀疑我的专业性。实际上并不是那样的,我是一个低调沉稳的人,而且我是一个技术很出色的修鞋师傅。
最后我决定还是贴着创可贴,反正今天也没有什么顾客,他来取鞋的时候我再摘掉就行了。鬼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来,我甚至怀疑他还会不会来。要是我的话肯定不会来的,人都死了还要一双旧鞋有什么用呢?
也许他跟我不一样,我看见过他跟他老婆在一起时的模样,他对他老婆好像挺好的。所以我猜他现在一定很伤心,我开始同情他。
“别照了,再照也是长成那个样子!”说这话的人是我老板楼宇生,这个大高个儿的中年男人是午饭前来到店里的。他好像是掐着饭点来的,来了以后就坐在那三个女人旁边跟他们一起嗑瓜子,并且加入了门口的车祸对店里的生意造成影响的抱怨。
本来我不打算照镜子了,我的长相极其一般,我自己也知道没有什么好照的。可我听完老板的话我却偏要再照一会,我知道他不会因此炒我鱿鱼的,他曾经答应过我会一直聘用我,这个口头承诺多次助长了我在他面前的那些小小的嚣张行为,嘿嘿。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起早上的时候老板娘跟我说的那句话。的确,漂亮和可爱我好像两样都不占。有的时候她虽然嘴损,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镜子里那个刚刚吃完午饭的我,看上去邋遢极了。中长的头发乱蓬蓬的,一部分勉强地扎着尴尬的小马尾,一部分掉落在外面。一张蜡黄的大方脸上,一对暗淡无神的肿眼睛,眼睛下边疲倦的眼袋和黑眼圈比那两只眼睛更容易吸引视线。唯独鼻子还可以,算得上小巧精致,但是很容易就被我那两片不争气的薄嘴唇给掩盖了光芒。
还有还有,那未到中年就开始臃肿的身材,那粗壮的大腿,以及遮挡它们的廉价衣服,一切细节都是那么倒胃口。我盯着镜子努力地试着寻找我身上的优点,最后勉强认为我的臀部还是不错的,形状虽然算不上最佳,但是足够肥大了吧,不是说屁股大会生儿子么,如果有男人因为爱上我的肥屁股而追求我的话,也是不错的。不过这只是幻想,现实会残酷很多,现实的我站在现实的镜子的面前,看得我有一点难过。连我自己都不喜欢我自己的模样,谁会看上我呢?这也许就是我一直单身的原因吧。不过婚姻和爱情这些玩意儿,我已经体验过了,我跟我的前夫也是轰轰烈烈地恋爱过的,只不过后来离婚了。我想,除了年轻不懂事之外,是我性格太倔强了吧。我确实不太合群,不过让我为了挽回婚姻特地去改的话,我可能不会那么做。要爱就请爱我的全部,不是吗?
边城来取鞋是当日晚饭后的事,我们店的营业时间是每天的早9点到晚8点,因为今天没什么客人,此时店里的人都提前走了,只剩下我和老板娘。我正想收拾东西提前一点下班呢,他就来了。
“你……你怎么来了?”他这么快就出现让我大吃一惊。
“你不是给我打电话让我来取鞋么?”边城的声音很低沉,一副颓废的样子。
我突然有点不高兴,人死不能复生,他又何必折磨自己呢?
不过马上他就让我高兴起来,因为他说:“真不好意思,最近家里出了点事,这么晚才来取。”
“噢,没关系。你家的事,我都听说了。”我看得出他很爱他老婆。
“你也听说了?”他一开始还很惊讶,但是马上又转为苦涩的笑,“噢,也是,车祸就在你们店门前,怎么会不知道呢?”
“肇事司机抓到了吗?”我只敢问他这个,看着他一幅沮丧的样子,完全没了往日的神采,我的心里有一点同情他。
不,是非常同情他。
“还没有。”他是从嗓子眼里硬挤出的微小声音。
“别担心。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基本上都能够抓到。没准会自首也说不定呢。”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我抓着毛衣的底边反复揉搓着,尴尬死了好多脑细胞。
“有没有可能是报复呀?你们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呀?”老板娘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里屋钻了出来,突然来了这么一句,非常不合时宜。
我本不打算过多刺激他,谁知道我们老板娘却抓着他的事不放。我只好尴尬地回避他那可怜兮兮的双眼,转过身去架子上把那双皮鞋(他老婆的遗物)拿下来交给他。
“只是交通意外罢了。”他想了想,又尴尬地摇摇头,拿着鞋灰溜溜地走了。
我不舍地看着他那孤单的背影,心里特别不好受。
家里现在就只有他一个人了,他要独自面对满屋子她所留下的痕迹,我想他一定很难受。
我不知道他需要用多久的时间才能够从他老婆突然离世中走出来,但我相信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可以抚平那些伤痛。也许用不了多久,我又可以看到那个神采奕奕的边城,穿着他那件帅气的呢子大衣,跟市里那些有身份的客户们洽谈他的保险产品。
他今天穿得比较随意,下身好像穿着西裤,上身好像是一件短款深蓝色羽绒服。糟糕,我刚才太紧张了,我居然没有仔细看他的穿着。也许他今天没有去上班,出了这么大的事,打扮得多随意都是情有可原的。
总比我强吧,我是真的邋遢。我伸出双手,看着我那粗糙并且满是油污的手,那布满裂痕和破皮的手,跟他那细嫩白皙的手是无法相比的。我手里此时正攥着刚刚慌乱中从额头上撕下来的创可贴,随后它被我揉成了一个小团,还带着一种荒唐的弹性,看上去是那么可笑。
他走了以后,老板娘却说个没完:“说不定是他自己撞死了老婆。你听说了吗,她老婆在外边跟别人搞破鞋。谁能受得了这个?换作是我,我老公要是出轨了,我也会想办法弄死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