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弄死也是弄死勾引他老婆的那个男的,干吗弄死自己老婆?”我不服气地反驳道,“再说了,他是很爱他老婆的。”
老板娘瞪了我一眼:“哼!你咋知道他爱他老婆?你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蛆。”
“我就是知道!他就是特别特别爱他老婆。再说了,他长得这么帅,工作又这么好,他老婆怎么会跟别的男人好?她傻了吗?”
“好个屁!”老板娘这会打算跟我死辩到底了,“不就是个卖保险的,有钱有势的男人多了去了。”
“我要是他老婆,我就绝对不会出轨。”
“就你这德行,也不撒泡尿照照。”
“你德行好?!”我小声嘟囔。
“你说什么?!”
“没什么。”好话不说二遍,我现在不想多说话,因为我特别生气。
“真有男人把他老婆给睡了,他也不敢跟人家拼命,他没那两下子。你看他那一幅窝囊废的样子,头顶不知道顶了多少顶绿帽子了。”老板娘对痛失爱人的边城为什么这么刻薄,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原因的。好在她一直是这么个脾气。
“你才顶了好多绿帽子呢!”我顶撞完这最后的一句,抱起我那件红色的长款羽绒服摔门而出。
3
又是新的一天早上,阳光明媚,路边的积雪反射着刺眼的亮光,晃得我睁不开眼睛。不过这样的阳光照在身上很舒服。我准时出现在店门口,用钥匙把大门打开,我故意把门敞着,让店里沉积了一宿的那些鞋所散发出的清洗剂以及鞋油的味道能够散去。
今早我依旧没有去卫生间,因为我还是没有骑自行车。我决定这个冬天结束之前都不再骑它了,因为昨晚我洗澡的时候,发现我大腿之所以粗壮可能是跟每天顶着西北风骑车上下班有关。
我脱下大衣挂在我的物品柜里,然后搬了一个塑料凳子放在店门口,然后坐在那望着马路发呆。今天我没有穿昨天那件红色长款羽绒服,而是穿着一件厚格呢子大衣。说实话我不太喜欢穿羽绒服,若不是遇上令人难耐的冷天我绝不会穿它。我还是更爱我今天穿的这件,虽然衣服有点磨得起球了,但是别有一番复古味道,和我浑然天成。其实我就只有这两件冬天穿的外套,没有其他选择。
老板和老板娘都还没有来,估计他们认为今天的生意也不会比昨天强多少。店里那两个小工也还没有来,她们住在一起,总是喜欢磨蹭到临近9点的前一两分钟才到店里。
我就这么在店门口坐着,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还有偶尔驶过的汽车,车身反射着不知道是不是从积雪来的亮光。前天晚上发生车祸的地方的封锁已经拆除了,刚才我下公交车的时候特地往那边绕了两步,看上去跟平常没有什么两样。如果没人说起的话,不会有人看出那里曾经撞死过人。
唉,人真的很渺小,人的痕迹很容易就被抹掉了。
离我的左手边(也是店门的左边)大约二十五米的距离,就是小区的大门,现在正是上班外出的时间,我看到陆续有小区的居民拎着包往外走。他们脚下的皮鞋在阳光的照射下,也反射着耀眼的亮光。黑色,棕色,白色,翻毛,亮面,猪皮,牛皮,羊皮,还有人造革。也许是职业习惯,我看人都是从他的脚下看起的。通常从一个人穿的鞋我就可以大致分析出他的生活品位和习惯。
边城一直没有出门上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悲伤过度,反正通常情况下他会在工作日的早上8点半走出小区的大门,可是今天我始终没有看见他。
我起身走回店里,在我的工具箱里取出一根尚未安装在锥子柄上的鞋针,然后回到店门口继续坐着。说实话,我现在的心情是矛盾的。我挺喜欢看见边城的,他如果能去上班的话,说明他的心情得到了缓解,我也就放心一些。矛盾的是,我又不希望他去上班,如果能够借由这个机会休息一段时间的话,对他也是不错的。
我用鞋针尖的那一头往外抠着我指甲里的那些油污,那些油污在我的指甲里形成一条黑黑的外圈,像是保护层。我低头看着那钢针尖在我的指甲缝里划过,指甲瞬间又变回了白的,可真有成就感。
没错,我承认我有一点欣赏小区里住着的那位保险产品经理,他有着帅气的外表,还有好听的名字,边城。可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修鞋店师傅,满手油污与裂纹的下等人,我对那种地位悬殊的男人不敢寄予厚望。当然,我也知道他不可能多看我一眼。
不管你相不相信这个世界是有着某种隐形的阶级,我都认为我跟他是完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他跟陶岚岚是一个世界的。就是前天晚上被撞死的那个漂亮女人。他们是天生一对,她有着美艳的外表,性感的身材,就连她说话的语气和表情都带着那种极具**力的风情,我要是男人我也会想要和她睡觉的。
我突然想起昨晚老板娘说的话来,忍不住有一股气堵在了心口。她怎么能够瞎说呢,就像她看见陶岚岚真的出轨了一样。我决定今天找机会气她一下,好对她昨天的无中生有稍作惩罚。
想气老板娘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她是一个很容易生气的女人。而且,她特别爱吃醋,就连老板多看了来店里的女顾客几眼,她都要跟他吵很久。还有,她从不让他男人单独跟我还有另外那两个小工待在店里,只要老板来店里,她必须得要跟着,就好像我们三个女的能把她男人给吃了似的。
实际是我连半只眼睛都看不上我们老板,他不是我的菜。虽然我长得不咋地,但是我也坚持我的审美。就是这么任性。
边城突然从大门走了出去,我一紧张,居然把鞋针刺进了我的指甲缝里。我低头去看时,已经鲜血直流。我赶紧把手指放在嘴里含住,然后仔细打量着他的身影。他今天果然穿着那件黑呢子大衣,里边是我喜欢的西服和白衬衫,脚下的皮鞋擦得油光锃亮,而且好像脸上的胡子也刮了。虽然还是一副萎靡的面容,但是比昨晚看上去略好一些。他没有拎他平时上班时所拎的那只黑皮公文包,我猜他并不是去上班。也许他今天还要处理老婆的后事。我猜想。
我把手指从嘴里拿出来,用另外一只手挤了挤,居然又挤出一滴血来。看来它被扎得很深,今天我最好不要让我的左手沾水。
他直奔马路走去,并没有朝我这边看。我有一点失落,明明是一个大活人就坐在离他不到三十米的地方,他怎么能看不见呢?真是的!
老板和老板娘还是没来,估计他们昨晚又去打麻将了。
我看到马路边有一对情侣走过,女的穿着红色的外套,她紧紧地抱着男人的胳膊,好像穿了一双高根的皮鞋,很怕滑倒。
我想起边城和她老婆以前的恩爱情形来。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中午,他们手牵着手从外面往小区里面走,他的手里拎着一个大塑料袋,里面装得满满的,估计是刚从超市回来。我猜他们是打算回家烹制他们的周末大餐吧,他和他的老婆有说有笑的,那画面特别美好,令人看着就感到了温暖。临近大门的时候,他老婆还非常贴心地想要拎那袋子,可是他哪里肯让她受累,他一直把那袋子往他身后藏,真是一个好男人。
那天他好像还亲吻了她,是脸蛋还是嘴唇来着,我记不清了。
店里那两个小姑娘来了,我也就收起了我的回忆。
“穆丹姐,你咋一早就坐在这发呆?”小美问。
“老板娘可说了,不让咱们坐在门口,像那种洗头房门口的小姐的一样,低俗。”秀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