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废话了一句,然后把正在写的那句话写完,这才盖上笔帽。
转过头,瞧见蒋苟鹏已经自己钻进厨房准备自食其力了。
见我跟了过来,蒋苟鹏摆摆手:“你继续写吧。
我做饭。”
之前说过一箩筐蒋苟鹏的缺点,或许大家还不知道我喜欢他什么吧。
我喜欢蒋苟鹏其中的一点便是他做饭的时候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在厨房把所有的活包完。
我只需要等他一声令下——“饭好了”
,然后到餐桌前坐好就行。
我知道会有人对此不以为意。
晴舟便是,她还嘲讽我,说我喜欢“餐厅型男友”
,任何一个餐饮馆子都能给我想要的这个感觉。
可她不知道,在家庭中要做到这样真挺不容易的。
至少,我的原生家庭没有给我这种感觉。
从我能干活儿开始,不管是我妈做饭还是我爸做,也不管我在干什么(除非我刚好在写作业),他们老是会叫上我。
一会儿是让我把饭煮上啦,一会儿是让我帮忙剥蒜啦,一会儿又是让我过去洗菜啦。
大人可以一个做事另一个休息,而我小孩一个只能听从他们吩咐,逃不掉当每个人的廉价劳动力。
并且,明明做饭的过程我也有参与,但最后洗碗却落到我一个人的头上。
就这样我爸妈还好意思老说“做饭不洗碗,洗碗不做饭”
,弄得当年小小的我真的很窝火!
感觉他们对做饭的定义就只是把菜放到锅里炒的那一个环节而已。
基于此,在和蒋苟鹏同居做第一餐饭时,他让我在客厅吹空调看电视等他,而我不听话地悄悄来到厨房外,倚在隔断门那儿望着他娴熟的操作以及一脸幸福的笑容,脑袋突然晕晕,不知道是不是被厨房热气闷着了,我产生了“今后要是和他一起过日子好像会不错”
的想法。
然后我就开了口:“蒋狗,你有没有想过和我结婚?”
我的心咚咚跳,但还是没能强过厨房抽油烟机的轰隆响,它在半路上截断了我的声音。
所以蒋苟鹏不会知道在他向我求婚之前,其实我,早已经做过这件事了。
除去这一点,蒋苟鹏正常情况下还很勤快。
比如现在,连洗碗的活他也要从我手上抢走。
一手端着需要拿去清洗的盆和碗,另一手轻按住我的肩,将我原地调转了个方向,嘴上男友力十足地说着:“没事,我洗就好。
你抓紧时间去化个妆啥的吧。”
我当然不会乖乖听从蒋苟鹏的这一安排,因为不利于我的形象,显得我特别好吃懒做。
“我俩一起洗,这样不是更快?”
我跟在蒋苟鹏屁股后面进了厨房,建设性地提出了男女搭配的合作想法,“洗完你也打扮打扮,至少穿得像去约会的样子呗。”
“我这已经是打扮过了的啊?”
蒋苟鹏顺着我的视线低头瞧了瞧自个儿的衣着,不服道。
说完抬起头瞧见我的脸色,丝滑改口:“好的。
老婆,一切听你安排。”
“Goodboy!”
我踮起脚尖,伸出手摸了摸蒋狗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