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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放学,烈日依旧炙烤著桌家桥中学坑洼的操场。
陈景明走到学校大门时,后颈已经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门卫室的老刘正摇著蒲扇,倚靠在校门小卖部墙上,瞧见他,立刻向他招招手,脸上带著与有荣焉的笑:““景明娃!又来你的信了!这回是粉红色的,好看得很!””
陈景明心臟轻轻一跳,快步走过去。
老刘小心翼翼地从兜里取出那个浅粉色信封,边缘挺括,正中印著《少女》杂誌社秀气的logo。
他递过来时,还用粗糙的手指在信封上点了点:““乖乖,这次又是那个杂誌!””
““谢谢刘伯。””陈景明接过,走出了校门。
一路上,他把信封攥在手里,帆布书包拍打著腿侧。
土路两旁,稻田在夕阳下泛著油绿的光,知了声嘶力竭。
他心里很静,手指感受著信封的稜角,猜测著里面的內容:是录用,还是退稿?
但估计没有匯款单,按照这几次收信情况来看。
只有有匯款单的时候,邮政工作人员才会找到他,亲自让他签收。
其他时候,直接给门卫了!
……
刚回到家,他赶忙拿出信,拆开,里面是两页纸。
第一页是正式的“用稿通知”:
“稿件《我的野蛮女友》已通过终审,擬刊於《少女》1998年7月下半月刊“青春风铃”栏目。
稿酬:80元千字(共计约45000字,稿酬““3600元””)
预计支付时间:1998年8月下旬。”
““3600块””!
陈景明盯著那个数字,比他两篇科幻短稿加起来的三十倍还多。
有了这笔钱,他就可以开启一步计划了!
定了定神,翻开第二页,是责编李姐的亲笔信,字跡秀气,语气温和,但內容同样实在:
“陈景明作者(ps:第一次投稿用的是真名,后面几次用的是笔名):
稿件录用,恭喜。
你的故事很有灵气,编辑部同仁都很喜欢。
藉此机会,也与你分享一些投稿的实用经验,望对你日后写作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