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浮生作者:
展信佳。
两篇短稿《铃》、《回收站》已审阅通过,將分別刊於第10、11期『奇想栏目。
稿酬標准如上。
隨信附上编辑部同仁对稿件的简短意见,供参考。(后面確实附了一页列印的审稿意见,指出几处语言可以打磨的地方,但总体评价很高。)””
读到这里,陈景明的心像是被温水泡了一下,微微往上飘。
窗外的天色又暗了一分,他伸手將桌上的煤油灯捻亮了些。
然而,接下来的字句,笔锋陡然一转,墨色似乎都重了三分:
““然而,阅稿时,发现你在多篇稿件末尾均標註『如15日內未回復,稿件將另投他刊。
此备註,令我们颇感意外与担忧。
现以《科幻世界》编辑部名义,亦以一位从业二十余年的老编辑身份,与你严肃沟通。””
读到这,陈景明的手指无意识地收紧,信纸边缘被捏出浅浅的、无法復原的褶皱。
他继续看下去,字句如同冰冷的雨点,一颗颗砸在心头:
““其一,关於审稿流程。
文学刊物普遍实行『三审制:初审(筛选)、覆审(內容审核)、终审(主编定稿)。
此过程严谨而耗时,视刊物周期与稿件量,通常需1-2个月,乃至更久。
你设定之『15日期限,与行业实际严重脱节。
其二,发表排期。
决定採用之稿件,需依据栏目规划、主题搭配、篇幅协调等,安排刊发期数。
从用稿至见刊,短则两三月,长则半年,皆为常態。
其三,关於稿费支付。
行业惯例,稿费於作品刊发后支付,周期通常为1-3个月。此系財务流程,无法提前。
其四,一稿多投。
此为行业大忌,涉及版权与用稿秩序。
严肃刊物对此零容忍。
你在备註中明確表示將『另投他刊,若已实施,则已构成事实上的『一稿多投。
此举极为鲁莽,不仅可能遭多家刊物同时退稿、列入黑名单,更涉及潜在版权纠纷——若两刊同时录用,你將如何处置?
其五,关於退稿。
凡投稿者如需退稿,请务必在投稿时附足回邮资费。
如此,编辑部方可在审阅后,將未录用稿件妥善寄还。
此乃业內通行之规,望您知悉並配合。””
陈景明读到这里,后背已然沁出一层细密的冷汗,手心湿滑,几乎要拿不住信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