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她说。
我看了看书签,经过长聿的调整,干花的布局变得很和谐,绣球花在中间,满天星环绕在周围,像一颗粉色的星球被星星包围着。
“好好看!”我惊叹道,“长聿你怎么什么都会?”
长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做她的书签。
我偷偷看了一眼她的书签。那朵蓝色的勿忘我放在书签的右下角,几片绿叶散落在旁边,左上角留了大片的空白。整体看起来很简洁,但有一种说不出的意境。
“长聿,你这个好好看,有一种‘此处无声胜有声’的感觉。”
长聿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里有一丝惊讶,好像在说“你居然能说出这种话”。
“你这是什么眼神!”我抗议道。
“没什么。”长聿低下头,继续做书签,但我注意到她的嘴角弯了一下。
书签做好之后,我们在背面写了字。
我写的是:“和长聿在西安的第十二天。”
长聿写的是什么我没看到,她把书签翻过去,不让我看。
“你又藏着掖着!”我伸手要去抢。
长聿把书签举高,我够不到。
“给我看看嘛——”
“不。”
“长聿——”
“不。”
我踮起脚尖去够,长聿把手举得更高,我整个人几乎挂在她身上了。她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把手放了下来。
我趁机把书签抢过来,翻到背面。
上面写着:“和宋星眠。”
就五个字。
没有“在西安的第十二天”,没有“勿忘我”,没有“友谊长存”。
只有“和宋星眠”。
我看着那五个字,心脏跳得很快。
和宋星眠。
不是“和宋星眠一起做书签”,不是“和宋星眠在西安”。
就是“和宋星眠”。
好像她不需要记录时间和地点,只需要记录“和宋星眠在一起”这件事本身。
“看完了?”长聿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有点冷。
我抬头看她,她的耳朵是红的。
“看完了。”我把书签还给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
长聿把书签收好,放进包里。
她的动作很小心,好像那是什么易碎的东西。
七十五
第十三天,我们去了书院门。
书院门是一条文化街,卖文房四宝、字画、古籍、拓片。街道两边是仿古建筑,青砖灰瓦,很有味道。
我对书法不太懂,但很喜欢那种氛围。街上很安静,偶尔传来二胡的声音,让人感觉像是穿越回了古代。
“长聿,你会写毛笔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