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我完结的第一本中长篇小说,能写到十万字,放在以前我是想都不敢想。 虽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在写下“全文完”的那一刻,我是喜悦的,有成就感的,就因为我坚持了下来。 我的文笔支撑不了我的灵感,写作的途中也很苦闷发愁,我真的想写好,却永远词不达意,尤其是打戏,写得我自己都笑了。 我把他们当成我的OC,我的孩子,我的朋友,如果不写出来,多年后就会忘记,我不想忘记他们。 故我一直劝告自己,写吧,写完了再去约稿。 因为我知道,但凡我提前约稿了,就不会往下写,索性还是坚持了下来,可以去约稿了。 很感谢慕泽兰小朋友,是你让我知道了,原来我也能坚持写完一本书。 我是个起名废,当初给你起名字的时候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