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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咬第一(第1页)

良岑不知自己又在黑暗中挨了多久。

那只死鼠被他用干草盖了又掀,掀了又盖,反反复复,竟成了某种唯有他自己明白的仪式。陶碗里的水换过三轮,干饼换过两回。他吃,他饮,他活着。不是因为眷恋这具躯壳,是因为榭瑾要他活。

这个念头像一根鱼刺卡在咽喉里,吞不下,吐不出。每咽一口水都疼,可疼的位置不在喉咙——在更深处,在胸腔与腹腔之间那个说不清是心还是胃的去处。

他把榭瑾那日的话翻来覆去地嚼了无数遍。

你只是受不住你自己看着我受苦。你受不住的是你自己的愧疚,不是我受的苦。

这句话最毒的地方不是它伤人,是它说对了。

良岑上辈子在白玉京做了几百年神仙,从不需要面对“对错”二字。神职之内的事,按规矩办便是对的,不按规矩办便是错的。后来被贬下凡,被□□两百载,他也没有面对过“对错”——他是受害之人,受害者天然是对的。

他给榭瑾下忘情咒时,心里想的是:我是为他好。

受害之人用最后的气力护住了心上人,这难道不是对的么?

他从未想过,也许榭瑾根本不需要他护着。也许榭瑾宁愿屠尽伤人者,再与他一同被打入九幽,一同被鬼火炙烤,一同疼,一同死,也不愿被他用一道“为你好”的咒术从自己的人生里生生剜去。

他从未给过榭瑾选择的机会。

左边嘴角比右边高一点点。

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榭瑾记得。

九幽的鬼火烧了两百年,把他记忆里所有关于良岑的细枝末节烧成灰烬,他又一片一片拼回来。烧一遍,拼一遍。烧一遍,拼一遍。然后他立在地窖门口,用那种平稳的、像念清单一般的语气,把良岑嘴角的弧度说了出来。像是在说一桩与自己毫无干系的事。

良岑将脸埋进膝间。

他忽然想起上辈子的一桩旧事。

那时他们在一处还没多久,榭瑾从忘川边上飞到白玉京来寻他。白玉京的守卫不许厉鬼入城,榭瑾便立在城门外等。等了一日一夜,等到良岑下了值出来,望见他立在白玉砌的城墙底下,黑衣被云海里的水汽打得半湿,发上结了一层薄霜。

良岑跑过去握住他的手,冰得像握着一块从忘川河底捞出来的石头。

他问:你怎么不寻个地方避一避。

榭瑾道:怕你出来寻不见我。

那时他不觉得这有什么。榭瑾便是这样的——该说是这样的鬼。认准了便不改,等了便不走,爱了便不撒手。他将这些视作理所当然,像日头从东边升起一般理所当然。

他从未想过,于榭瑾而言,“等”这件事本身要耗费多少气力。一只杜鹃鸟,从忘川飞到白玉京,穿过鬼界的灰雾,穿过人间的烟火,穿过天界的屏障,末了立在白玉砌的城墙底下,被云海的水汽打湿了羽毛——只为了怕他出来寻不见。

然后他给这只鸟下了忘情咒。

良岑的指甲陷进掌心里。

疼。

可疼的位置不对。他想让掌心疼,因为掌心疼了,胸腔里那个地方便不会那么疼了。但没有用。掌心的疼是尖锐的、集中的、有边界的。胸腔里那个地方的疼不是。它是钝的,是弥漫的,是没有边界的,像忘川的水,黑的,缓的,从四面八方渗进来,把一切都泡胀了。

门开了。

良岑抬起头。

榭瑾立在门口。今日他没有穿那件领口磨浅了的旧衣,换了一件新的,黑色的,质地极硬,领口极高,将他的下颌线衬得像一道刀口。他的眼睛还是黑的,还是那种将所有情绪都沉到水面以下的平静。

他走下台阶,每一步都没有声响。阴气先于他的脚步漫进来,从脚踝爬到良岑的膝盖,从膝盖爬到胸口。

良岑的后背贴紧石壁,苔藓的湿冷透过衣衫渗进皮肤。

他没有开口。

他不知该说什么。所有他预备过的台词——“我错了”“你放我出去”“榭瑾你冷静些”——在这一刻都变得像纸一样薄,尚未出口便被阴气浸透了,沉甸甸地坠在舌根底下。

榭瑾在他面前蹲下来。

这个姿态太近了。近到良岑能望见他眼珠里那些黑色的裂纹,近到他能嗅见他身上忘川水的气味——不是上回那种阴冷的腥气,是更深的、从河底淤泥最深处翻上来的腐败的气息。像有什么东西在水底烂了许多年,始终无人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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