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在方记餐馆安顿下来后,每天的生活变得很有规律。
天不亮就起床,扫地、擦桌子、烧水、洗菜。方大勇来的时候,厨房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灶台上的水珠都擦得一丝不苟。方嫂嘴上不说,但看得出来,她对刘雪越来越满意——至少碗洗得干净了,地扫得利索了,端盘子也不会摔跤了。
下午客人少了,刘雪就坐在后厨门口的小板凳上,翻她的课本。课本被水泡过,又被她一张一张地烤干,纸张皱皱巴巴的,边角都卷了起来,但上面的字还能看清。她看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像是在沙子里淘金。
方嫂有时候路过,瞥一眼她手里的书,嘟囔一句:“都成这样了还看,也不嫌费眼睛。”然后转身回屋,过了一会儿扔过来一支圆珠笔和几个作业本。
“别光看,要写。光看不写记不住。”方嫂的声音硬邦邦的,像扔过来的作业本一样有棱有角。
刘雪接过作业本,翻开一看,是方嫂儿子以前没用完的,封面上还歪歪扭扭地写着“方小明”三个字。她拿起圆珠笔,在第一页上工工整整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刘雪。
然后她开始默写昨天背的单词。字母一个一个地从笔尖流出来,歪歪扭扭的,但每一个都写得很用力。圆珠笔有些不出水了,她就在纸上反复地描,描到纸上都凹下去一道印子。
方大勇炒完菜出来,看见她在写字,凑过来看了一眼。
“你在学英语?”他有些惊讶。
“嗯。”刘雪点点头。
“学那玩意儿干啥?又用不上。”
“用得上的。”刘雪抬起头,眼睛很亮,“我要考大学。”
方大勇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很憨厚:“行,有志气。你方叔我初中都没毕业,大字不识几个,你可别学我。”
方嫂在旁边听见了,翻了个白眼:“你还好意思说,当年要不是你笨得跟猪一样,能连初中都毕不了业?”
“我那不是笨,是家里穷,读不起。”方大勇挠了挠头,讪讪地笑。
“穷什么穷,就是你笨。”
“行行行,我笨我笨。”方大勇摆摆手,钻进后厨继续炒菜。
刘雪看着他们拌嘴,嘴角不自觉地翘起来。这种吵吵闹闹的日子,让她觉得踏实。不像刘家,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全是刀子。
下午四点多,刘雪收拾完厨房,跟方嫂说了一声,就出门去找周婆婆了。
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每天下午不忙的时候,她都会去巷子最深处,坐在周婆婆身边,看她编篮子。有时候帮她递竹条,有时候帮她捡掉在地上的东西,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就坐在旁边安安静静地待着。
周婆婆不会说话,也听不见,但她有自己的方式跟刘雪交流。她会在竹条上刻字——歪歪扭扭的,像小学生写的,但刘雪每一个都认得。
今天周婆婆编的是一个新篮子,比平时的都大。竹条在她手里翻飞,像两只蝴蝶在跳舞。刘雪坐在旁边,托着下巴看,看得入了迷。
“阿婆,你怎么学会编篮子的?”她问完才想起来,阿婆听不见。
但周婆婆好像感应到了什么,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然后从地上捡起一根竹条,在地上写了一个字。
“久。”
刘雪想了想,明白了:“学了很久?”
周婆婆点点头,又写了一个字。
“苦。”
“学的时候很苦?”
周婆婆又点点头,然后把手伸出来给刘雪看。那双手上全是老茧和伤疤,指尖的皮肤粗糙得像砂纸,有好几道被竹条划破的口子,已经结了痂。
刘雪握住那只手,心里酸酸的。
“阿婆,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不害怕吗?”
周婆婆笑了笑,在地上写:“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