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前两天,方筱的胆子像是被春风浸软的冰,一点点松动,到某个临界点,便彻底化开,藏在底下的心意再也拦不住。
那天早上她进教室时拎着两个纸袋,一个三明治推到我面前,另一个塞在桌下,不肯多说。
“怎么两个袋子?”
“一个早饭,一个……中午用的。”
“中午用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她耳尖微红,嘴角压着一点小得意,像藏了颗糖。
早读课她在旁边念英语,声音轻得像自言自语。阳光斜斜扫进来,落在她肩上,把校服染得发亮。她读到卡壳的单词会轻轻蹙眉,不是烦躁,是认真,连皱眉的样子都很耐看。
我望着她,忽然觉得方筱是越看越让人移不开眼的那种好看。皮肤是透着粉的白,手指纤细干净,指甲没涂任何东西,却天然泛着淡粉,从月牙到指尖慢慢晕开,像贝壳内侧最软的一层。她写字的姿势一直很标准,笔杆靠在食指关节,中指轻垫,无名指和小指自然收拢,这么久从来没变过。
“你看我干什么?”她头也不抬。
“看你的手。”
她笔尖一顿。“手有什么好看的。”
“很好看。”我说,“是我见过最好看的。”
方筱立刻把手指缩回袖子,只露一点点指尖。
“别盯着看。”声音小小的。
“为什么?”
“你一看,我就会想到小说里……男主握女主手的那种情节。”
“你的手确实小。”
“才不小。”
“给我看看。”
她犹豫半天,还是把手放在桌上。我覆上去,整只被我包住。指尖微凉,手心却暖,她反手轻轻握住,不肯松开。
“你看,小吧。”
“是你手太大。”她闷闷地说。
两人就这么握着,直到听见老师的脚步声靠近,才慌忙松开。她的手在我掌心慢慢变暖,像冰雪在日光里一点点消融。
第二节课间,方筱拉我去走廊尽头。
人少的拐角,她忽然凑近,在我左脸颊飞快亲了一下。
轻、软、温,一瞬即过,却像一枚小印章盖在心上。
我愣在原地。
她退回去,耳朵红得要滴血,眼睛盯着地面一颗石子,半天不敢抬。
“方筱。”
“嗯。”
“你亲我了。”
“嗯。”
“为什么?”
“因为……我想亲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