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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第1页)

在一起的第三天,林翊轩翻到了那封信。

说是“翻到”并不准确,因为信并不是他自己找到的,而是樊瑞昭放在他面前的。那天是周六,林翊轩没有回学校,窝在樊瑞昭家的沙发上看一部老电影,樊瑞昭在厨房里切水果。林翊轩百无聊赖地翻着茶几上的一摞书,一本《百年孤独》、一本《瓦尔登湖》、一本已经翻旧了的摄影集——林翊轩翻开摄影集的时候,一张叠了四折的纸从扉页和封面之间的夹缝里飘了出来,落在地板上,纸面已经泛黄了,边角有些毛糙,像被人反复摩挲过很多次。

林翊轩弯腰捡起来,问了一句“这是什么”,然后展开了那张纸。樊瑞昭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那张纸,手里的水果刀顿了一下,刀刃在灯光下闪过一道冷光。“别看。”他说,声音不大,但语气很重,重到不像是请求,更像是一种本能的条件反射。林翊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交汇了几秒钟,樊瑞昭先移开了。“想看就看吧。”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像泄了气的气球,“本来就是写给你的。”

林翊轩低头看向那张纸。

纸上的字迹很青涩,笔锋还没有后来那么锋利,圆珠笔的蓝色墨迹有些洇开了,像是被水泡过,又像是被什么东西浸湿过。他在信纸的右下角看到了一小片皱巴巴的痕迹——不是水渍,是泪痕。十五岁的樊瑞昭,在这张纸上哭过。

信的内容很短,短到和樊瑞昭这个人一样,所有的情绪都被压缩进了最少的字里,但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刀刻上去的。

“林翊轩:有件事我想了很久要怎么跟你说。写了撕撕了写,写了十几遍,就剩这几句了。我喜欢你。不是朋友那种喜欢,是别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能是上次运动会在天台上的时候,可能是更早。我不确定。我只是每次看到你就觉得很高兴,你不在的时候我就想你在干什么。这封信我想当面给你,但我怕我说不出来,也怕你看了之后不理我了。所以我想了想,还是写下来吧。如果你看完觉得恶心,就把这封信撕了,当没看过。我们还是朋友,我不想连朋友都做不成。樊瑞昭。”

林翊轩把那封信看了三遍。第一遍看的是内容。第二遍看的是笔迹——圆珠笔的墨迹已经有些淡了,但每一笔都写得用力,撇捺之间能看出写字的人当时的手在发抖。第三遍看的是最后一行——“我们还是朋友,我不想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樊瑞昭十五岁那年转学之后,他们之间的联系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断掉的——不是突然断裂,而是像一根绳子被一刀一刀地割,每割一刀就少一股,直到只剩最后一根细线连着。他一直以为那是因为樊瑞昭家里出事,因为距离,因为时间。但原来不是。是因为这封信。是因为樊瑞昭写了这封信,然后没敢给他。

所以选择了另一种方式——疏远。

林翊轩抬起头,樊瑞昭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拿着那把水果刀,围裙上沾着橙子的汁水,表情是一种小心翼翼的、等待判决的紧张。他像是把那封信交出去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命交了出去。

“这是,”林翊轩的声音有些涩,“你十五岁写的?”

“嗯。”

“撕掉的也是这个?”

“差不多。写了十几遍,每一遍都不一样。最后留下了这一版。”樊瑞昭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其他都撕了。”

林翊轩看着手里这张泛黄的、边角毛糙的、右下角还皱着的纸,忽然觉得这张纸很重。不是因为纸质厚,而是因为它上面压了三年的重量——三年前没有说出口的话、没有递出去的信、没有迈出去的那一步,全都压在这张薄薄的纸上。他想起初三毕业那天,樊瑞昭到他家楼下站了一个小时,他其实看到了。他从窗帘的缝隙里看到樊瑞昭站在楼下的梧桐树下,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画着圈。他以为他在等别人,所以没有下楼。如果那天他下楼了,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他想起高一开学前,樊瑞昭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开学了吧”,他回了一个“嗯”。那是樊瑞昭转学后第一次主动给他发消息,他应该多回几个字的,应该问他“你还好吗”,应该问他“新学校怎么样”,但他只回了一个“嗯”。因为他觉得自己被疏远了,他也要疏远回去。他用一个“嗯”来维护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却不知道那可能是樊瑞昭花了多大的勇气才发出来的。

他想起高一那年冬天,樊瑞昭的生日。他在QQ空间发了句“生日快乐”,樊瑞昭回了一个“谢谢”。他以为樊瑞昭不稀罕他的祝福,赌气再也没有主动给他发过消息。但樊瑞昭的“谢谢”是因为收到他的祝福高兴得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只会说“谢谢”。这些事他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知道得太晚了,但好在还不算太晚。

林翊轩把信纸小心地折好,放回摄影集的扉页里,然后抬起头看着樊瑞昭。“你写这封信的那天,”他的声音有些哑,“是不是下雨了?”

樊瑞昭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最后一行字的墨洇开了。”林翊轩的声音轻轻地颤了一下,“你写这封信的那天在哭。”

樊瑞昭没有说话。他把水果刀放在案板上,解下围裙,慢慢地走过来,在林翊轩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他没有否认,因为林翊轩说的是对的。写最后一行的“朋友”那两个字的时候,他确实在哭。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他知道这封信永远递不出去。

“为什么没给我?”林翊轩问。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但他的眼眶已经红了。

樊瑞昭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阳光照在灰色的地板上,照出两个人对坐的影子,影子很长很长,从沙发一直延伸到墙角,像两条沉默的河流,终于在入海□□汇。

“我站在你家楼下,”樊瑞昭的声音很低,低到像是在自言自语,“那封信在我口袋里揣了一个多小时,我在楼下走了很多圈,最后又走回去了。因为我想,如果我给你了,你就知道我是那种人了。”

“哪种人?”

樊瑞昭的目光落在茶几上那本摄影集上,落在那张泛黄的纸上,落在一个他用了三年时间都没能走出来的地方。“喜欢你的人。男生喜欢男生。”

林翊轩的眼泪掉了下来。不是因为伤心,是因为他忽然明白了樊瑞昭说的“配不上”是什么意思。不是家里破产、不是转学、不是成绩不好、不是这些。是他觉得自己喜欢男生是一件“不正常”的事——他怕林翊轩觉得恶心,怕林翊轩看了信之后不理他,怕连朋友都做不成。所以他把信撕了,把喜欢咽回去了,然后选择了一种最残忍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先推开对方,这样就不会被对方推开了。

“你问过我吗?”林翊轩的声音忽然大了起来,带着哭腔,带着三年来所有的委屈和不甘,“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

樊瑞昭抬起头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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