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绿马庄园。
这是白莎莎的家。
今晚娱乐圈,商界,当局等各界名流都会来这里参加舞会。
庆祝自己这位流星乐女神,亚洲巡演成功。
化妆间里,传出吵闹的声音。
两位穿黑衣的保安架著一位死肥宅往外走。
死肥宅回头哭喊著:
“女神,求求你给我一个签名吧!”
白莎莎一脸嫌弃,拿著手机跟闺蜜吐槽:
“真噁心,什么人都能来我家了,真不知道怎么混进来的。
穷鬼和屌丝什么的,躲远点好吗?”
白莎莎对外一副温柔隨和的模样,內心顶看不起那些穷人。
穷人身上有穷味,她对穷味过敏。
白莎莎放下手机,认认真真地补妆。
她长得並不漂亮,甚至普通的有些过分,只是有一副好嗓子。
她的歌声总会令人身临其境,无人不为之倾倒。
白莎莎补妆完毕,轻轻抚摸著脖子上的珍珠掛坠:
“世界是一个很大的变装舞台,幸好我拿到了后台的钥匙。”
她自己心里也清楚,自己能够拥有一切,就是因为母亲的这件遗物。
母亲临走前对她千叮嚀万嘱咐,一定不要使用这件宝贝。
这是她管人借的,未来某一天,它的主人会来拿走。
想到这里,白莎莎脸色变得阴沉,眼神变得贪婪。
它的主人会来拿走?
有种过来拿试试!
这宝物是我的,谁都不可能拿走!
父亲表面上是生意人,其实是製造违违禁致幻药的地下大佬。
庄园里僱佣的保鏢每一个都是父亲的得力打手,见过血的那种。
白莎莎也知道这件事。
问题是,又能怎样呢?
这个世界不分好人坏人,只分穷人和富人。
她可没少用自己的影响力帮父亲打掩护。
这时,化妆间外传来脚步声。
白莎莎掛著职业化微笑回头看了一眼。
看到来人后白莎莎的笑容骤然消失,变得不耐。
来人衣著普通,绝对不是什么有钱人,估计又是哪个討厌的穷鬼粉丝。
白莎莎撇著嘴,跟微信发消息:
“谁懂啊姐妹,又有屌丝跟我要签名了,厌男症要犯了呀!”
闺蜜还未回消息,那个男人开口了:
“我来拿东西。”
白莎莎不耐地看著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