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什么?”我挑眉看向他。
沈砚之望著我理直气壮的模样,把到嘴边的“寒酸”二字硬生生咽了回去。
“没什么。”他翻身上马,“走吧。”
京郊西营离皇城约莫二十里地,沈砚之带了十几个亲兵隨行。我骑著马跟在一旁,远远望见营门口那面镇北军黑底红字的大旗,心头瞬间突突直跳。
不是紧张,是久別重逢的期待,还夹杂著一丝说不清的心虚。
是我把他们带出山寨,许诺招安之后有安稳饭吃、有军餉可拿。可到头来,我转身进了丞相府,穿綾罗、戴珠玉,受封郡主,住进了壁垒森严的郡主府。
我该怎么跟他们解释这些?
心底的思绪还没捋顺,军营大门已然缓缓敞开。
校场上,百十来號士兵正在操练。我的目光掠过站得笔直的队列、靶场拉弓的弓箭手,径直落在操场角落那一小撮人身上。
就那几个人,跟周遭规整的正规军画风格格不入。
旁人站得挺拔如松,他们却歪歪扭扭隨意戳著,还有个蹲在地上拿树枝胡乱描画。
领头的黑脸大汉正跟身旁小个子爭执,嗓门大得传遍整个校场:“老子在山寨里就这么蹲的!大当家都没管过我!”
我眼眶猛地一热,翻身下马,把韁绳隨手塞给亲兵,大步朝著操场角落走去。
没走几步,蹲在地上画画的瘦猴先瞥见了我。他手里树枝“啪嗒”掉在地上,猛地蹦起身,嗓门尖得都破了音:“大当家——!”
整座校场的操练声,骤然停顿了一瞬。
老刘扭过头,黝黑的脸上神情从茫然,转为难以置信,最后化作满腔狂喜。他隨手扔掉手里的东西,大步朝我奔来,跑了两步又强行收住脚步,改成沉稳的快步走近。
走到我跟前,他上下把我打量一遍,眼眶微微泛红,嘴上却半点不肯服软:“大当家,你怎么突然来了?大伙儿还以为你早把咱们忘了,在城里吃香喝辣,逍遥快活——”
话音忽然卡在嘴边。
他看见了我袖口磨旧的毛边,看见了膝盖上那块歪歪扭扭的补丁,还有腰后別著的那把匕首。
这匕首他认得,当年劫富济贫救人时,就是我用这把匕首,割断了绑在柱子上的佃户绳索。
我回了京城,当了尊贵郡主,却还穿著这身山寨旧衣来见我们。
老刘鼻子一酸,重重一巴掌拍在我肩膀上,力道重得能拍碎青砖,我却纹丝不动。
“你把咱们带到这儿,自己回去当大小姐,当了郡主反倒连裙子都不肯穿——大当家,你是不会穿,还是不敢在我们面前穿?”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身后那群弟兄已经呼啦一下全围了上来。
刘大壮扛著一把比他还高的斩马刀,往我身前一站,憨憨直笑:“大当家,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不过你怎么还是这身打扮?城里的裁缝都罢工了?”
旁边几个新来的正规军新兵不认得我,只看著一个身形清瘦的姑娘被一群糙汉围著,满脸困惑地交头接耳。
老刘一嗓子厉声吼过去:“看什么看!这是我们大当家,当朝朝阳郡主!见了还不行礼?”
那几个新兵膝盖刚要弯下,我一挥手直接拦下:“行什么礼,谁再敢弯腰下跪,我直接踹人。”
老刘立刻得意地瞥了新兵一眼,那神情明摆著在炫耀:瞧见没,我们大当家,从来都是这般不拘礼数。
瘦猴从人群里挤出来,绕著我转了整整一圈,嘖嘖感嘆:“大当家,你这衣裳上的补丁怎么又破了?我当初在寨子里给你缝的那块呢?”
“穿久又磨破了。”我下意识摸了摸膝盖上的补丁。
“你在山上天天爬树钻地道,衣裳磨破也就罢了。如今在京城当郡主,怎么还磨成这样?丞相府的地板难道还带刺不成?”
瘦猴见我答不上来,越发来了兴致:“你再不来,我都要跟老刘打赌了。我说大当家肯定被城里的衣裙勒得喘不过气,迟早得惦记著咱们跑回来;老刘偏说你当了郡主,早就把咱们这帮粗人拋到脑后了。你看,终究还是我贏了吧。”
“好啊,你们居然拿我打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