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引入少数战略股东以后。
前半年全是好处。
给渠道。
介绍客户。
拿区域资源。
然后利益冲突来了。
一个东马大型工业客户。
主动找林飞。
项目挺大。
利润也不错。
问题:
这个客户跟战略股东母集团另一家子公司有长期合作。
对方内部认为。
如果林飞直接接。
可能产生集团内部竞争。
股东代表跟林飞沟通:
“建议这单通过集团协同。”
翻译:
别自己全吃。
林飞听完狠狠干不爽。
“客户主动找我。”
“为什么要分?”
股东代表说:
“我们持股以后。”
“希望区域业务有整体协同。”
“你持百分之二十。”
“不是六十。”
这话一出。
会议直接硬。
林飞来找我。
“我是不是该狠狠干回去?”
“你已经干了。”
“那现在怎么办?”
“看股东协议。”
“协议没写不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