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把他雕出来的那个人——应该是自己,而不是灰烬。
第三天,方烬替沈砚去了一个饭局。
饭局上坐的是澜的几个中层头目——都是跟着老爷子干了几十年的老人。沈墨已经在他们面前说了不少话:沈砚身体不好、心思不在澜的事务上、最近和一个来路不明的锈蚀层小子走得太近——「他是不是已经忘了自己姓什么了?」
方烬穿着一身沈砚借给他的西装,坐在饭桌对面。
他没有沈砚那种冷脸镇场的气场。但他有另一种东西——他能笑。他能端着酒杯跟每个人碰、能记住每个人在五分钟前说了什么、能在对方话里找出一句漏洞然后用一句玩笑点破。
酒过三巡,坐在主位上的那个叫老周的头目——五十多岁,脸上有一道从眉梢划到嘴角的疤——忽然说了一句:
「小方是吧。你知道沈墨跟我们说什么了吗?他说沈总做事不太干净。」
方烬放下酒杯,笑了一下。
「周叔。我也听说了——沈墨还说我老板挪用澜的经费搞自己的项目。但您算过吗——过去五年,渡鸦集团给澜的分红涨了多少?」
老周眯了眯眼。
「我老板这个人不会说话,也不会搞关系。」方烬说,「但他会算账。账面上做的事,比嘴上说的话,要有分量得多。」
老周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但饭局结束后,老周在门口拍了拍方烬的肩膀。
「小子,你比你老板会说话。」
「我就是个传话的。」
「传话的可不会自己查数据。」老周笑了一下,「你做了功课——我回去也会做一下功课的。」
他走了之后,方烬站在饭店门口,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尖在微微发抖。
不是紧张。是兴奋。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在餐桌上和一群老狐狸周旋,和在地下拳场打一场——得到的快感是相似的。
他掏出手机,给沈砚发了一条消息:
「搞定了。老周说他会自己查数据。」
三秒后,沈砚回了一条:
「知道了。回来把西装换了,别弄皱。」
方烬看着那条回复,忍不住笑了一下。「别弄皱」——这个人关心的重点永远和别人不一样。
但他知道,沈砚那句话底下的意思是:你做得很好,回来吧。
他抬头看了一眼新曼谷的夜空。
霓虹带的灯光把云层映成了紫红色。这座城市正在缓慢地腐烂,也在缓慢地发光。而他,正在从最底层,一点一点地——往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