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的温度比我想的低,指尖按在我的脉搏上。
“你的心跳好快。”她的语气里又沾了那份轻浮。
我竟觉得这份轻浮听着还蛮舒服。
人啊,真是善变。
“废话,有人在数我的心跳。”
她笑了。这次的笑和昨天不一样,不再是“你果然是这样的人”的笑,而是那种“你终于还是这样了”的笑。前者是预料之中,后者是终于等到了。
我的手腕还在她手里。她握得不紧,但我没有抽开。因为我在那个瞬间突然不想再跑了。
从八岁到现在,我从一个书法班换到另一个城市,从一所学校换到另一所学校,从一种不高兴换到另一种不高兴。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太大了,大到谁都可以弄丢谁。但此时此刻,在一个麦当劳的角落,被一个找了我好几年的人握着脉搏,我觉得这个世界好像也没有那么大。
至少小到,还能再遇见。
“几点了?”我问。
“还早。”她说。
“我那道动量守恒后面的题,你真的看了吗?”
“没。”
“那你看什么了?”
她松开了我的手腕,但没有完全放开,指尖还搭在那里,温热的皮肤轻触另一端肌肤,这让我很安心。
“看你的手。”她说,“看我找了好几年的人的手。”
外面的太阳终于完全升起来了,照在麦当劳的玻璃上,把整个店都染成了金色。风铃又响了,声音后面拖着轻快,有人推门进来,带着一身的晨光。
我低下头,看着她还搭在我腕上的手指。骨节分明,指甲修得整齐。跟我双手不一样,我的是秀气,她的是锐利。
时间突然倒退,面前的那个姐姐朝我伸了手,那只手上还躺着那根钢笔:“别丢了”。
那支笔现在在桌上,笔夹上有一道划痕,像一个小小的伤疤,愈合了很多年。
我把她的手翻过来,掌心朝上。她的掌纹很乱,生命线分了两岔,感情线末端有个岛纹。我看不懂掌纹,但我看了很久。
“刘糜祁。”我说。
“嗯。”
“你这双手,以后别写字了。”
她看着我,没接茬,没说话。
“写给我就行。”
窗外的太阳又升高了一点,光从金色变成了白色,照在草稿纸上,照在那个“永”字上,她把手从我手里抽出去,拿起那支旧钢笔,在“永”字旁边写了一个字。
久。
比我的“永”字写得好看。笔划舒展,力度均匀,像在宣纸上练过一万遍。我看着那“永久”二字,许久没回过神。
风吹不到这里,但我还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动了,不是那张纸,也不是鬓边青丝,那种沉了很久的、我以为早就死掉了的东西。
那东西在她写字的时候活过来了。
“你没理由来找我的。”
“嗯,没理由。只是我想,所以我就来了,来看看那个小女孩,她是不是还是那么孤单。”
我笑了,算不上开心,也算不上感动,就只是想笑而已,仅此,而已。
“我觉得,我不会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