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翻日记的时候想的都是‘她暗恋我’、‘她家境不错’、‘如果和她谈恋爱我吃亏的机会根本没有’。”
我把脸埋进了肘窝,脸颊贴在小臂上,滚烫。
靠,我说这些的时候没过脑子吗。
“你自言自语的声音挺大的。我以为你是故意的。”
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真的以为她睡着了。我这辈子所有的算盘,都在昨天下午被她听去了,而且她什么都没说,就听着,听完装睡,等我走了再醒来。
“刘糜祁,”我听到我的声音幽幽的从肌肤空隙传出去,闷闷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蠢。”
“不蠢。”她的声音近了一点。我抬了头,毕竟该面对的,总要面对。她已经坐到了我旁边,麦当劳人来人往,没有人看我们。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的过去和未来在一个普通的周六早晨撞在一起,周围的人连头都不会回一下。
“你只是,”她的声音从我耳旁传来,很近,就好像是贴着我耳朵在说话,“把自己包得太紧了。”
“是你包得太松了。”因为羞愧,我说的话那叫一个难听。话出口我才反应过来,我用了“你”和“我”,而不是“刘糜祁同学”和“枉川同学”。
她也注意到了,可她没有指出。
她只是把那杯快凉了的咖啡推回我面前。
“喝吧。我们还有一上午。”
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苦味迅速蔓延开来,口腔到腹部都是苦味儿。
“你以前喝咖啡加糖吗?”
“不加。”
“那你怎么知道我不加?”
“你那时候也不喜欢,”她说这话的时候很自然,“老师给你糖作为奖励你也没拿。”
“你到底看了我多久?”
“足够久。”
我把咖啡放下,瞄到了那支钢笔,它还躺在桌上,笔夹上的划痕对着我的方向,像一个小小的箭头,指着我来时的路。
“刘糜祁,你为什么要找我?”
这个问题我问得很轻。不是试探,是真的不知道答案。一个人找另一个人好几年,一定有原因;可以是喜欢,可以是亏欠,可以是执念,可以是习惯。我在等她选一个。
她望着天花板,似是思考,似是捉弄。
“因为,”她说这话的语调很慢,像是要让我记住什么,“你是我见过的人里,唯一一个写字的时候手腕会抬起来、小指点纸面、蘸墨的力度太重、洗完笔最后一个走的人。”
她顿了顿,再次开口。
“也是唯一一个我看着就想靠近的。”
麦当劳的灯很亮。太亮了。亮得我眼睛有点疼。但我没有移开视线。我看着她的桃花眼,那双眼睛里没有暧昧,没有试探,没有轻浮。
有一个人,一个找了我好几年的人。
我拿起那支旧钢笔,拧开笔帽,在草稿纸的空白处写了一个字。
永。
笔划的力度太重了,和十年前一样,没有改过来。
她看着我写的字,没有说话。
我把笔还给她。
“还你。”
她侧着身子,把那支笔用眼神推开了,“本来就你的。”
“你找我这么久,不留痕迹吗?”
她伸出了手,却没有拿笔,只是握住了我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