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不爱看小说野人也知道自己不在地球上了,地球上就不可能有这么原始的森林,随便一株树就有百余米高度,甚至几百米的古树都有,地球上哪找得出这么好的环境。
按着小说的套路,男生穿越后一般是建功立业开后宫的路线,然而,梦想很丰满,现实永远骨感。
雷泽界的空气成分和地球近似却不完全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雷泽界的氧气含量高近百分三十,身体不够强健,享受了足够的清新空气后便该觉得不舒服了。
小开野人以前夜生活相当丰富,身体也就比死宅好那么一丁点,还没两天就觉得肺脏不舒服了。
空气还是其次,短时间内死不了人,更为严重的是食物与人烟。
雷泽界地广人稀,人形智慧生物的密度比罗布泊还稀,如果是非人生物,几千几万里也不过是多飞几分钟的事,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族。。。。够他开11路到死了。
比人烟更严重的是食物。
雷泽有两类生物最丰富,一为鱼鳖,二为蛇类。
鱼鳖从拇指大小的到比岛屿大小的应有尽有。
蛇类,普遍比人腿粗,我曾见过一条只脑袋便跟一座山似的万年蛇妖。
这种环境,人真的是连食物链最底层的肉猪都干不过,至少雷泽的肉猪丢水里不会被雷给电死,而人却是有可能。
水里有雷电,这不稀奇吧,雷泽啊,顾名思义,雷电资源特别丰富,水里含有微量的雷霆能量有毛病吗?没毛病,反正土著都已经适应了这种水质,洗澡时顺便享受个电疗,舒服。
但野人。。。。他掉落的这地方离雷霆海有点近,水里的雷霆能量含量特别高,他要是跳下去沐浴,那滋味跟电椅也不差多少了。
于是乎丫三个月没洗澡,靠着草根树皮充饥活到如今的。
我觉得,这家伙下半辈子都会狂热的爱上蜗牛一般的慢车,当然,如果他还能活着回去的话,老爹当年被老娘喂了不少东西才一点一点适应雷泽的环境,这家伙却是用这副未经改造的躯体在雷泽生存了三个月,身体没落下一堆隐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尘寰提议道:“通道还在,要不送他回去?”
我说:“刚适应了雷泽的环境又丢回地球上重新适应环境,那是让他准备后事。”
尘寰:“我们还要找人,带着他会很不方便。”
我一时无言,带着个普通人族在雷泽到处找人,这是折腾他也折腾我自己。
野人大概也意识到了我们打算丢下他,赶紧咽下嘴里的食物。“我能吃苦,我不会给你们添乱的,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
看着野人惊慌得仿佛将要坠入地狱般的模样,我迟疑了下,道:“这你说的,不会添乱,若是添乱,我还是丢下你的,不过你且放心,丢下你我也会给你弄个安全圈,待我找到族人时你若还活着,我便带你去聚居地。”
野人忙不迭点头,保证绝不会添乱。
原本的聚居地已然荒废多年,我琢磨了下对于君族而言最安全但对于别的生灵而言最要命的地方后将野人与尘寰丢在了荒废的聚居地里,独自去了雷霆海。
雷霆海虽然带个海字,却不是真正的海,而是一片盆地平原,面积有大半个华夏那么大,相对于整个雷泽而言,这地方很小,小得很多人都不知道这里。
整片盆地被几乎浓成实质的雷霆能量填满,远远望去仿佛一片黑紫的海洋,不时闪烁白色浪花的那种,但走近了一看,确实是海洋,流动的却不是水,而是雷霆。
这种环境,扔条龙进去都得熟。
鳞甲从肌肤之下冒出,覆盖全身,这才得以完整的走入雷霆海。
海的最深处赫然是一片没有雷霆的空白之地,我要没记错的话,这里原本应该是封印卜离的地方,显然,那位脱困的同时也将这一片的雷霆给清干净了,还是永久性的。
如今这里已经被改造成了一片小小的聚居地,聚拢着上万人,全特么伤员,一个完完整整健健康康的都没有。
妖魔鬼怪很少靠眼睛去认人,古神神民虽非妖魔鬼怪的一种,也同样不靠眼睛来认人。
我还没讲鳞甲给褪下去族人便已经通过我的气息认出了我哪位。
“落!你怎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