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珍拍了拍马脖子,自豪地扬起小脸:“对,就是我姐那匹马,丹波。”
“它就是最快的马?”霍水半信半疑。
不是霍水怀疑,只是跟旁边的马对比起来,这小马真只算得上小马,体高要比正常马矮上一截,很难让人信服它能一骑绝尘。
曲珍笃定,“放心吧,小是因为品种问题,产下这家伙的母马是纯血格吉马,就是一种矮小精悍的马,因为体格小,后肢粗,所以爆发力才强。我姐身体还好的时候,骑它不知道赢了多少比赛,就是——”
说着“就是”的时候,霍水想凑上前跟它打个招呼,没想到刚一靠近,马一偏头把人甩开,把曲珍和霍水“噗通”一下,全掀翻在了地上。
马开心地在地上叩起了雪,红铜色的鬃毛油光肥亮,一如火焰。
“嘶。”曲珍揉揉屁股,从地上站起来,继续恪尽职守解说,“就是,我之前也说过的,性子烈的不行,还会看人下菜,有时候我都牵不住,除非是让它心甘情愿或者把它彻底驯服,不然不可能骑上它的。”
霍水坐在雪地,跟丹波对视。心中燃起熊熊斗志。
由此,犟种对犟马的拉锯战开始了。
一开始,霍水只是采用诱哄战术,为了能够取得丹波的信任,他把在冬牧场尤为珍贵,连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蔬菜——胡萝卜!全部献了出来。
马吃的倒是很开心,一口半根嘎嘣脆,没一会儿半筐子就吨吨下肚,一副吃美了的表情转着耳朵。
但马不讲江湖道义,光收好处不办事,等霍水放松警惕准备踩蹬上背时,又把人甩了下去。
后来霍水又试了几次,好言好语甜言蜜语,绕在马身边不停说好话——你的鬃毛像巧克力丝绸一样、你的蹄子修得也像艺术品、你的睫毛怎么这么长,你的肌肉也是我见过最精壮的。究竟是谁家的小马这么漂亮、这么乖。
马脖子朝左,霍水就跑到左。马脖子朝右,霍水就跑到右。
三个教练坐在旁边,一人一根胡萝卜嘎吱嘎吱嚼,毫无用武之地,免费看了一出热脸贴冷屁股的喜剧片。
加布嘴里叼了根不知道哪来的草,吐槽:“他认真的吗。”
曲珍大字摊开在雪地,暖融融晒着太阳,“或许吧,丹波毕竟也是小女孩,说不定就吃这套呢。”
白玛在那边嚼胡萝卜边想,霍水居然还挺会说甜言蜜语的,怎么从来没说给自己听过。恋爱脑可真不是个好东西,他居然对一只非人类物种产生了些许醋意。
“不是挺好的吗,能文斗就不用武斗,安全。”
加布鄙夷地看过去,“我看你压根就是不想认真教,不磕几次摔几次,怎么学得会骑马,你小时候少摔了吗。”
曲珍附和,“别担心,不是还有我们帮忙看着吗,不会出事的。”
白玛不说话,只是一味地嚼着霍水给的胡萝卜。甜滋滋。
正在教练们闲聊之际,马也哄得差不多了,霍水开始了第二次尝试。踩蹬、抓桥,发力!然后不出意外的——再次被甩了下来。
霍水愤愤地看着这匹马,马也贱兮兮看着他。这可真是个难啃的硬骨头,分明就是软的不吃吃硬的,敬酒不吃吃罚酒!于是也不再客气,只重复着最简单无脑的上鞍、被甩下、上鞍、被甩下,上鞍。。。。。。的暴力车轮战术,企图磨光马的耐心,把它骑服。
在这个过程中,加布还好心地指导,反正都要要被甩下来,也别浪费,顺便练练坠马防御动作吧。
于是,在骑术还没多少长进的同时,霍水已然成为一个优秀的自保小能手。起码不会因为措不及防摔下来,被受惊的马踩爆头颅。
这种情况大约持续了三四小时,三人靠在一起,屁股坐在冰冰凉的雪地,头顶沐浴着风轻日暖的阳光,藏袍的羊绒很快升温,让人产生了睡意。
“我骑上了!”
在一声惊叹中,三人同时迷瞪地睁开眼。
此时霍水坐在马上,已经踩上了马镫。双颊冻得潮红,却也热得蒸腾,胸膛一上一下起伏,显然是在跟马的斗争中耗费了不少体力,但他眼中没有疲惫,此刻只流露出兴奋的闪光。
他做到了!
霍水夹紧马肚,马不情不愿原地绕了两圈,以做敷衍。
加布走过去,抚摸马的脖颈,给了马上的人一个大拇指。他确实对霍水犟种的程度又刷新了一个认知。
霍水还以为夸他呢,欣然接受称赞,“我把它驯服了,下一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