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就好。”他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走吧,我送你回去。”
我上了方远的车。
车里暖气还没热起来,座椅冰凉,安全带卡扣的金属碰在手指上,凉得让人缩了一下。
方远发动了车,车灯亮起来,照亮了前面那一小片被黑暗包裹着的地面。
地面上有几片梧桐叶,被车灯一照,叶脉清清楚楚的,像一幅画在地面上的、精细的、但没有人会停下来看的地图。
方远把车开出停车场,拐上了主路。
两侧的路灯一盏一盏地往后退,橘黄色的光一明一暗地照在挡风玻璃上,像一个人在快速地翻一本只有两页的书。
我的手机亮了一下。一条新消息。
不是她的。不是方远的。不是任何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号码归属地显示临沂。
我点开了那条消息。屏幕的光在黑暗的车厢里亮得刺眼。消息只有一句话,没有标点符号,没有表情包,没有多余的字。
“他今天没回家。他说他出去买包烟,走了三个小时了。”
我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车窗外的风景从城南的老旧居民区变成了城东新建的商业区,霓虹灯的光透过车窗照进来,红的,蓝的,绿的,紫的,像一幅被打翻了调色盘的画。
我把手机反扣在腿上,屏幕朝下,那条消息被我压在了下面,压在大腿的肉和手机的玻璃之间。
我感觉到那条消息还亮着。
隔着裤子,隔着手机壳,隔着玻璃,它还在亮。
陈屿没回家。
他说他出去买包烟,走了三个小时。
他在哪?
他在某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在某个我永远不会知道的房间。
但我知道他在做什么——他在躲。
他在躲一个从他老婆那里打来的电话,在躲一个需要他解释“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我跟谁在一起”的夜晚。
他在躲那个他从来不想面对的现实:他不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好男人,他是一个骗子。
一个从女人身上骗钱、从女人身上骗身体、从女人身上骗感情,然后在该负责的时候说一句“她主动的”就消失不见的骗子。
但在今晚这个被灯光照亮的包间里,这些突然变得不重要了。
不重要了。
所有的报复、算计、布局、收集证据、写日记、装摄像头,在这二十三个人走出那个包间的瞬间,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
他们看到了、听到了、知道了。
他们会说出去,会传开,会让这个故事飘到每一个它该去的地方,飘到每一个不该知道也知道了的地方。
等到明天醒来,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在所有认识她、认识我、认识她父母、认识她朋友的人中间——她会变成那个人。
那个睡在别的男人怀里、把丈夫的钱转给情人、怀了情人的孩子、让丈夫养了五个月、然后说“性格不合”要离婚的女人。
她会变成那个名字后面永远跟着一个括号的名字。
括号里的字不多,但每一个字都像针,每一个看到那个括号的人都会把那根针捡起来,不是在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