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刚才在包间里,我叫你老公,你没有不高兴吧?”我说没有。
“那就好。我怕你觉得我自作主张。但我觉得,与其说男朋友,不如说老公。男朋友听起来像随时会分手的,老公听起来像不会走的。”
看着她被路灯照亮的侧脸,睫毛上有一小片光在跳。“你就不怕我真的走了?”
“你走不走,跟你叫什么没关系。你叫我老公你也会走,你叫我朋友你也会走。一个称呼留不住人。”路口的红灯亮了,我们停下来。
路边有一个卖烤红薯的摊子,铁皮桶改的炉子,炭火烧得通红,红薯在炉膛里冒着热气。
“但如果你不走,叫你老公,我会很高兴。”
她看着那个烤红薯的摊子。“李瀚,你买一个烤红薯吧。我想吃。”
我走过去买了一个,剥开皮,露出金黄色的瓤,热气腾腾的。
递给她,她接过去咬了一口,很烫,在嘴里倒了几口气才咽下去,眼眶红了。
烫的。
眼泪不是烫出来的。
童安从方远家回来以后问我“爸爸你跟沈若妈妈结婚了吗”。
我说没有,他问我为什么。
我怎么跟一个四岁的孩子解释?
因为我没有准备好,因为我怕,因为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再信任一个人,因为我怕我选了一个人,那个人有一天忽然变成另一个人。
这些理由都太重了,重到不适合在一个四岁孩子面前说。
“因为爸爸还没有想好。”
“那你快点想。我想让沈若妈妈当我妈妈。”
那天晚上童安睡了以后,我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抽烟。
不是想抽,是手里拿着一根烟,点燃了,看着它在黑暗中燃烧。
火光一亮一灭,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用手电筒晃了晃。
它在问我——你在怕什么?
你在等什么?
你还要让一个四岁的孩子提醒你,什么叫勇气?
我把烟掐灭在花盆里,拿起手机。
沈若的头像是一张果果的照片,扎着两个小辫子,手里举着一片银杏叶,笑得很开心,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
我点开对话框,上一次的聊天记录还停留在上周的“晚安”。
日期是昨天。
我打了几个字——我们结婚吧。
没有发出去,删了。又打了几个字——我想你了。
没有发出去,删了。最后打了两个字——晚安。
发了出去。
她秒回了:晚安。
手机屏幕的光在黑暗中亮着。
窗外的路灯把桂花树的影子投在地板上,光秃秃的枝条,一根一根的,像一个人在冬天里伸出的手。
没有叶子,没有花,没有香味。
但它还伸着,在等春天。
它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等到春天,但它还伸着,因为它只有伸着手才叫活着。
那两个字——“晚安”,就是伸出手。不是“结婚吧”,不是“我想你”,不是任何一句需要勇气才能说出口的话。只是伸出手。她接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