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无疑是豪门纠葛中的开场白,信里面没有写得太详细,晚霁惊呼:“难道是……”岑桉知道她在想什么,无奈一笑:“没你想得那么狗血。”“他们在我很小的时候带着我哥哥去了国外,当时公司的重心都放在那边。”“中间几乎很少往来,大多数时候是外公在陪我。”“大四那年,我哥哥在国外出了车祸,双腿失去知觉。虽然没什么感情,但毕竟身上流着同样的血。”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眼底早已平静。时间冲淡了一切。他讲述记忆里那个阳光开朗的哥哥,忽然变成病房里喜怒无常的阴郁男人,成天把自己关在里面,不出来,也不和任何人交流。晚霁有这类共鸣。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次崩塌重建,那种时刻,任何人的劝导都是徒劳。只能凭借自身的意志去抵抗命运,走出命运。岑桉一边接受着全家的郁郁寡欢,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甚至没有什么太多情感,另一边处理公司的各种让人头疼的事务,除此之外还要兼顾学业。所有东西像巨石一样袭来,压得他心口喘不过气,动不动就失眠一整晚。最后是一句轻描淡写:“所幸一切都好过来了。”苦难和煎熬被所幸两个字轻易代替,可信里分明描写过他颓废无力的日日夜夜。晚霁忍不住抱了抱他。岑桉继续:“我哥现在接管了英国那边的事务,也很快准备结婚了。”“结婚?”“嗯,”岑桉解释,“他们是青梅竹马,对方国内学业一结束就到英国去了。那段时间,大多数是她在陪伴,我哥才能慢慢走出来。”“我以为……”晚霁难以启齿。可他却什么都知道了:“你以为我才是那个青梅竹马?”晚霁把头埋在他胸口,闷闷问:“你会怪我吗?”岑桉轻叹一声,伸手拢住她的发顶,“是我当时没来得及同你坦白一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你说了重话。”一切都只怪他。况且,那天在流浪犬救助站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她的秘密。“我喜欢阿岑哥哥,从大学就开始喜欢了。”“这么多年,只喜欢他。”二十二岁的她用脆弱的骄傲埋葬爱意。二十八岁的他拿真心浇灌,让那片花园重新绽放。他想,世人贪恋她表象,他只爱她纯粹。温和也好,汹涌也好。她怎么样都好。只要是喜欢他的就好。两个紧紧地抱在一起,眼泪也揉进了彼此的皮肤。-抵达西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他们找了个附近的酒店将就住下。由于第二日要尽快去现场,晚霁早早就睡下了。只是岑桉临时出去打了个电话,似乎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没有交代完。她朦朦胧胧看了眼手机,那时候凌晨三点。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晚霁刻意放轻了动作,轻轻掀开被子的一角,再去挪动搁在自己小腹上的手臂。一切都缓而慢。却还是惊动了床上的人。双脚快要落地的时候,被她掖回去的手臂如蛇般环了上来,温温热热的,轻松圈揽住她的腰腹,往后一带。晚霁还没反应过来,又重新跌进那人的怀抱里。背抵上他的胸膛,又怕磕到他下巴,晚霁下意识往前偏了一点。温热的呼吸扑在她耳尖,有一下没一下的,无端乱人心神。晚霁被他结实而紧密的怀抱压着,动也动不了,无奈道:“别闹,我要去工作了。”那人恍若未闻,把脸埋进她发间,清清浅浅地嗅着。只是这样仍觉不够,手指拨开一缕发丝,毫不犹豫将唇覆了上去。脖颈处传来湿润的触感,连带那寸皮肤都在轻轻战栗,罪魁祸首仍在加重那吻,像是要在她身上烙出印痕才肯罢休。晚霁躲不掉,只好翻了个身避开,同他面对面,鼻尖挨到他额头的位置。谁知换了位置,他也不停。晚霁经不住大早上的这种撩拨,手搭在他肩膀上往下压,“别……真的来不及了。”语气里掺杂了几分委屈。他才堪堪放弃,又贴着晚霁抱了会儿,不情不愿地松开手放她去洗漱。……晚霁洗漱好出来的时候,岑桉已经换好了衣服。又看见桌子上多了电脑和文件,晚霁有点吃惊:“所以,昨天凌晨打电话是为了让助理送文件电脑”岑桉“嗯”了声,“有个项目还没收尾。”怎么有种君王不早朝的错觉。晚霁在背包里清点了要带的资料,说:“那你在酒店里等我,我工作完马上回来找你。”那人没应。拉背包拉链的手一顿,她像是想到了什么,嘴角一勾,蹑手蹑脚地绕到他后面。弯腰,在他脸颊上落下一吻。趁他迟疑的刹那,飞快地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