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给你的定钱。”康允中说,“剩下的,等我看着他们出城,再给你。”
江随远把账本合上,看着康允中:“行,你先跟我回城,你家人,我会照办。”
州兵押着康允中出了柿子林,没给他上枷,也没绑手,只由几个精壮兵卒走在前后。
回城后,江随远先去了刺史府。他取出一份沈渡事先拟好的文书,递到周牧之面前:康允中既已归案,家眷不宜再散居坊市,按例应收在州府管下。但案涉海寇,恐有灭口,我请刺史拨两间偏院,以看管为名,由州兵与我的人共守。待结案后如何处置,再行议定。
周牧之展开看了看,正文下头空着一栏,是要他落印的地方。
他不急着盖,也不推回去,只慢声道:“江侍御抓人,州兵也出了,偏院也拨了,倒是雷厉风行。”
江随远说:“康允中的家眷不在案中,只是待讯,侍御史无权久押,请刺史同署,也是不想让地方上有人说我私设牢狱,若刺史觉得不妥,我可以把人都交给州府。”
这话说得极坦荡。
周牧之拿起那方官印,在文书下头落了印:“既是查案所需,本官配合。”
与康允中相关的十六口人立马就被接进府衙后头的两间偏院,名义是“海寇案涉案家眷,待讯看管”,实则由沈家部曲和州兵共同把守,外人一概不得靠近。
同时,沈渡拟了一份密奏,交江随远过目后,由两名部曲分两路快马送出去。一份走官驿,一份走沈家的私驿。内容只报事,不报情:康允中已得,愿以账簿自首,唯求家眷免祸。臣现已将康氏十六口置于州府偏院看管,正依侨置白籍旧例,办理迁籍南霜州手续,拟以此换取完整供词账册。事尚未成,其中利弊,请陛下示下。
江随远要把密奏在康允中的账本全部到手之前送出广州。
他知道自己在赌什么。
第二天一早,有人以“送衣裳”为名,想混进偏院,被沈渡的人拦在门外。那人改口说找错了地方,转身就走。沈渡让一个部曲跟上去,看那人拐进康有德府后的小巷,便回来了。
江随远料定康有德听到消息会有动作,他又去请周牧之,说康有德涉嫌通海寇,请刺史下令,不准其离府。这一回文书也都提前备好了,周牧之没怎么犹豫,提笔就批了。
康府前后门很快多了州兵。康有德没跑,也没闹,他坐在自己那间大得过分的书房里,把一方玉镇纸拿起来,又放下。
牢里,康允中开始一点点吐东西。
他先给出了一个地点,挖出了一本薄账,记的是康有德和黑石部落两次大宗的往来,数目、地点、中人,俱在,沈渡拿去查,果然和几处旧档对得上。
迁籍的事也在同时办。
沈渡以御史台名义,出了“案后安置”文书,称海寇案有家眷数户,因父案受牵连,不宜再居本郡,由御史台移文南霜州安置。文书不经过广州户曹,直送南霜州。
陈相云当年南下后,一直未入广州黄籍,县寺老吏说,她的白籍当时在户曹里压了好些年,后来逢大土断,本要改入黄籍,但那时康允中已经渐渐起来了,使钱压了下来。
如今陈相云的籍仍然挂在侨县白籍上,转回南霜州不是难事,五个女儿随母入籍,改姓陈。女婿们作为陈氏女之夫,随妻附籍。孩子还小,名册上只记一个“陈”字。
这些事,沈渡办得极快,几乎没给任何人留出插手的时间。
迁籍将成,康允中在牢中请求见家人们最后一面。
江随远允了。
康允中被两个兵卒从牢中带出来,押进后衙一间空房。女儿们先见了,屋里低低响着哭声,像一场落不下来的雨。
外孙们年纪还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康允中的母亲只是叹息,没有多说什么。
陈相云最后一个进去。
康允中说:“我此生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陈相云说:“人人都说你聪明,我怎么觉得你是个傻子呢。”
终于,康家十六口人,都穿着半旧衣裳,像一户再寻常不过的北迁人家,被沈渡的部曲前后护着,不声不响地出了城。
江随远站在城楼上,看着那几辆车慢慢走远。沈渡走到他身边,低声说:“我让三个部曲送到南霜州界,到了那边,有人接。”
江随远“嗯”了一声,又补了一句:“十六口人,都记清楚,一个都不能少。”
沈渡点头:“都造了册。”
陈相云一家离开的第二天,康允中交出了最后的东西:“龙潭寺后门第三块青砖下,还有几本。”
沈渡带人去取。青砖下头,果然压着一个油布包,里面是几本薄账,沈渡翻开看,这里面记着康有德和卞岐这些年走账的中人、日期、银数,甚至还有康有德和卞岐的来往密信。
“够结案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