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是二零一三年,“世界末日”后的第一年。
高二文理分科后,学校铺天盖地都是带着家当来回换班、换楼的学生。
我去的文科班在顶楼,和隔壁楼之间有一个小天台和一条长长的连廊,挺适合用来联络感情。天黑的时候,上面密密麻麻站满看不清面容的小情侣。
江晓晓是我的第一任同桌,也是我后来的日子里最好的朋友。
她是个两耳不闻人间事的姑娘。
她说她不懂感情,与其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她更愿意多看几本《博物》杂志。那是个密集恐惧症患者敬而远之的科普杂志,她拿起来的时候,仿佛隔离了全世界。
我也是其中之一。
但我觉得这挺好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没有他者的参与,没有规则的限制。
可江晓晓说她着实是没听见我在喊她,让我别矫情。
“薛易欢!”
门外有人叫我,我睡眼朦胧地从桌上爬起来,聚焦好几次才发现是隔壁班的班长王薇,她满脸兴奋的样子应该是想问在我这儿网购的东西有没有到货。
那个年代不是每个学生都能随意网购,我是走读生,手机变成堂而皇之的随身物品。
“来啦来啦。”
说着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拖沓着步子往后门走,正要调出快递界面时,她一把按下我的手机,摆摆手说道:“哎呀,我不是来问你这个。”
看她一脸神秘的样子,我默默收回手机,问她怎么了。
她避开周围的同学,把我拉到小天台的角落,风声呼呼地穿过缝隙,轻声跟我说:“孟典他们班今晚的篮球赛和我们班打。”
是了,孟典。
花样青春里,势必会出现这样一个安放着少女悸动的名字。
孟典于我就是这样的存在。
学校为紧张刺激的学习生活增添的为数不多的乐趣,就是全年级的篮球赛。
每个班抽签对打,比赛当天相应班级的人可以去往现场观看,但偶尔有几个不是本班的人混进来,运气好的话不被教导主任发现就万事大吉。
今天晚自习巡逻老师是重点班的张老头,半秃的脑袋是教室后窗的常客,虽然不至于通报批评,但也少不了一顿教育。王薇问我去不去,我想了一会又点点头,让她六点在篮球场等我。
回到座位的时候,江晓晓已经看完一本杂志,正要收拾东西去食堂。
她见我回来,抬头问要不要去吃饭,我说好,然后她看了我几秒,“你很喜欢那个人吗”,我听到她这样说。
“怎么这么问?”
“你挺奋不顾身的,在‘喜欢’这件事上。”
我发现江晓晓经常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说出我长成大人之后才懂的事。
不过,好像确实是这样,因为喜欢所以就去做了这种事对那时的我来说,似乎是天然的本能。
但孟典是有女朋友的。这也是我刚刚犹豫的原因。
“我很喜欢她,对不起,谢谢你喜欢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当见面会打招呼的朋友,如果不行的话,这份心意就只有我和你知道。”
开学之前,我送出去的情书收到的回信是这样的。以至于开学之后有很久我都不敢碰到他,既怕他真的跟我打招呼,又怕他压根没有看见我。
只是王薇和江晓晓都不知道这件事,一时之间赶鸭子上架,我也只能去赴晚上的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