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海省实施了150个中小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建成投产133项,累计完成投资41亿元。今年青海省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的新36条重大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就业、夯实县域经济等方面的能力,继续加大中小企业重点项目的建设力度。
2011年将安排180个中小企业重点项目,总投资50亿元,重点抓好西北骄牛肉干生产线等项目,力争完成投资44亿元,新增产值12亿元。青海省还将进一步加快推动10个中小企业绿色经济集中区建设,优先支持集中区的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有一百户企业销售收入增长23%以上。持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力争在西宁、海东以及重点工业园区培育3~5个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中心,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新模式。通过政策引领、金融支持、产业集聚等形式,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专业型、服务型方向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规模,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
四、云南多措并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今年,云南省非公经济力争实现增加值3400亿元,增长20%,从业人员达到484万人,增长10%。云南省将多措并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引进省外民营大企业入滇,在引进资金和项目的同时,引进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灵活的机制和创业创新精神,为全省非公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加快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改善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条件,吸纳中小(非公)企业入园发展。在核桃、茶叶、橡胶、薯类、辣椒等农产品资源集中区域,加快推进一批集原料、专业市场、仓储物流、加工、共性技术研发推广、检测等要素完备的中小(非公)企业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加快引进省外民营大企业入滇,尽快做优一批中小企业。今年,新增认定100户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增至600户,新增认定省级技术中心20个左右,重点培育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5~10个,建设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10个以上。力争2~4户企业成功上市。
五、重庆市将发展微型企业2。5万户以上
2011年,重庆市将发展微型企业2。5万户以上,解决就业20万人以上。同时,确保微型企业不抽逃资本金、不搞空壳公司、不投机经营(包括放债、放贷、炒股票、搞投机等)。
重庆市工商系统今年将简化办事程序,放宽准入条件,提高微企申办效率。凡身份证明齐全的,可直接到工商所申办,由工商所集中到乡镇、街道备案。工商部门还将研发微企网上申报、年检平台,在部分区县开展网上申报试点。继续开辟微企名称审核和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理,缩短办照时限。
工商部门将打造发展平台,加强行业指导,推进微企帮扶工程。以微型企业孵化园、创业基地为发展平台,为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导向的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及服务,实现微型企业的产业聚集和集中展示。以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为根基,加强指导工作力度,建立一支5000人左右的指导员队伍。设立微型企业交易网,为每一户微企提供一个免费电子商务账户,提供网上商务服务,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微型企业交流并进行贸易的商务网站和结算中心,实现微型企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交易结算“三位一体”。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将强化监管工作,严格把好初审、培训、评审、拨付、年检、变更注销、巡查等关口,建立微型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将微型企业创办、财政资本金使用、日常经营状况、注销倒闭等情况进行信息录入,形成微型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加大对恶意骗取、套取政府扶持资金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监管到位。
六、内蒙古将着力实施三大示范工程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2011年,内蒙古将着力实施三大示范工程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自治区将围绕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富民与强区并重的目标,扶持发展微型企业2万户,实现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实施“以创业带就业”工程。围绕自治区重点建设的60个产业集群,重点培育10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围绕大力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每年重点支持100户中小企业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加快发展,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程。
七、山东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用地的意见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发出《关于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确定采取五条措施,缓解中小企业发展用地难。
一是在同等条件下中小企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
二是多种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拓宽企业用地空间。
三是指导企业集约利用、立体利用土地。鼓励中小企业到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内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水平。
四是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用地。对中小企业分散零星用地,可参照增减挂钩办法置换用地。
五是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中小企业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会商中小企业发展用地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省每年列入重点支持的产业集群用地,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重点支持。同时要求各地仿照省里的做法,建立起相应的工作联系机制。
八、贵州省中小企业办将从三方面着力培育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贵州省委省政府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为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土壤。贵州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提出从三方面着手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培育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一是要走好“群众路线”。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放宽民间投资门槛,减少审批事项,在工业园区内建设一批创业园或基地,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创业人口在全省的比重,让贵州成为创业的乐园。
二是要围绕大企业大项目做文章。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围绕大企业、大项目做好专业化、协作化配套,在拓展产业面、延长产业链上下工夫,提升大企业的龙头带动力、提高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地方配套增值率,从而提升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三是要变“小舢板”为“大舰队”。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式的工业园区,鼓励同行业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支持关联企业进入园区配套生产,引导物流、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融资服务、人才培养等现代服务业进驻园区,形成相互关联、相互协作、科学发展的新格局。
九、天津市实现九个突破促中小企业发展
2011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将围绕“十二五”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赶超、转型、集聚、提升”这一中心任务,大力实施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企业培育、技术改造、管理提升、绿色产业“六项工程”,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生存发展环境,增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促进区县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将深入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大力实施以服务中小企业、服务民营经济、服务区县发展为宗旨,以示范工业园区和亿元楼宇为载体,以区县重大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抓手,以搭建八个服务平台为核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保障的“三二二八”工程,重点抓好九个环节,着力在九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抓好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在完善区县发展载体上实现新突破;二是抓好亿元楼宇发展,在培育强街强镇上实现新突破;三是抓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在提升区县创新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四是抓好区县重大项目建设,在优化区县产业结构上实现新突破;五是抓好招商引资,在增强区县发展活力上实现新突破;六是抓好融资服务对接,在缓解园区和企业融资难上实现新突破;七是抓好服务体系建设,在加强中小企业指导服务上实现新突破;八是抓好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在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力度上实现新突破;九是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在夯实基础创建一流服务水平团队上实现新突破。
十、新疆设立1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今年新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1亿元,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以后逐年保证20%递增;自治区财政将增加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科技创新和产学研结合。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除强化财税支持外,还进一步明确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明确“非禁即入”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开放;对围绕大企业大集团发展配套产品和下游产品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同等享受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并给予相关税收优惠等。自治区还将在上市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强化支持力度,解决中小企业的实际问题。
目前新疆99。8%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数量约3万多家。2009年新疆中小企业缴纳的国税额就占国税收入总额的36。7%,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重点税源企业缴纳的地税额占地税收入总额的68。4%。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全区GDP的30%左右,自治区将通过一系列扶持措施,使得到2015年,这一数字达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