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盒子里,有三百六十五颗星星。
还有一颗歪歪扭扭的,是他叠的。
还有一张存折,是他攒的。
还有一沓信,是他写的。
那是我的十八岁。
是我的全部。
我给不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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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每天还是六点醒。
六点零三分出门。
走六百三十七步,到那个站台。
站一会儿。
六点三十七分,转身。
走六百三十七步,回家。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走。
就是……习惯了。
就像以前习惯等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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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常常做梦。
梦里他还是骑着那辆自行车,停在路口,侧过脸看我。
“上来。”
我就坐上去。
后座还是有点硌。
我抓着他的书包带。
风从耳边过去。
我问他:“你去哪儿了?”
他不回答。
我又问:“那件事是什么?”
他还是不回答。
然后他回过头,看着我。
阳光从前面照过来,落在他脸上。
“你等了很久?”他问。
我说:“嗯。”
他笑了一下。
“够久了。”他说,“上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