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墨沉默著。
这段歷史,他太熟悉了。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多少像张金凤这样的一腔热血,被现实的冷水浇成了冰。
“后来,我就带著剩下的几十个弟兄,回了黑云寨,但日子也过不下去了,所以我就带著他们来到饶阳。”
张金凤弹了弹菸灰。
“那时候,日本人已经占了县城,他们需要人维持治安,需要人帮他们收粮、抓劳工。他们找到了我。”
“我也想过跟他们拼了。可是……”
他指了指身后那群衣衫襤褸,一脸疲惫的偽军士兵。
“我手底下这帮弟兄,大部分都是那时候跟我的。还有他们的家眷,那是几百口子老幼妇孺啊。我不答应,日本人就要屠村。我答应了,哪怕是被人戳脊梁骨骂汉奸,至少……他们能活。”
“所以,我就换了这张皮。”
张金凤扯了扯身上那件黄呢子军装,脸上露出一丝厌恶。
“这张皮穿著暖和,可心里冷。日本人把我们当狗,国军把我们当靶子,老百姓把我们当鬼。我也想当人啊,陈教员。”
“这些年,我贪財,我好色,我抽大烟。我把自己弄得像个烂人。因为只有这样,日本人才会放心,才会觉得我这条狗没野心,好控制。”
“但是……”
他的手,抚摸著腿上那处被自己扎出来的伤口。
“山本那个畜生,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动我的女人,不该往我的锅里撒尿。”
“狗急了还跳墙呢。何况,老子本来就是狼。”
张金凤说完,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像是要把这积压在心头多年的鬱气,全都吐个乾净。
陈墨看著他。
这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汉奸”,此刻在月光下,却显得如此真实,如此可悲。
他並不是天生的坏种。
只是一个在夹缝中求生、被时代洪流裹挟著、最终迷失了方向的普通人。
“张团长。”
陈墨开口了,称呼变了。
“过去的事,翻篇了。”
“从你带著弟兄们调转枪口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把那张狗皮,给扒下来了。”
“八路军不看出身,只看表现。只要你真心抗日,只要你手里的枪是对著鬼子的,那你就是我们的同志,是我们的战友。”
张金凤的身子猛地一震。
他转过头,看著陈墨。
那双总是充满了算计和狡诈的眼睛里,此刻竟然隱隱有泪光闪动。
“同志……”
他喃喃地重复著这两个字。
这是个多么陌生的词汇啊。
在国军那里,他是“匪”。
在日本人那里,他是“桑”,是“猪”。
在老百姓嘴里,他是“狗汉奸”。
只有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