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大学时代就喜欢陆厌宁了。”他说出来了。第一句总是最难说出口的,之后的话会越来越顺畅。“那时候他刚从孤儿院被接回陆家不久,陆远山把他塞进我们学校——算是给他挂个学籍,实际上他根本不去上课。他那时候浑身是刺,对所有人都充满敌意。有人在背后叫他疯狗,他听到了也不解释,只是用那双眼睛看着对方。被他那样看的人,以后都不敢在他面前出现了。”孟哲的嘴角弯了一下,不是笑,是回忆时无意识的肌肉反应。“我是唯一一个敢和他坐在一起吃饭的人。不是因为我胆子大,是因为我爸让我多接触陆家的人——孟家做医疗器械,陆氏是最大的客户。最开始跟他套近乎是任务。但后来不是了。”“后来是什么。”“后来发现他不是疯。他只是在害怕。他害怕每一个人。”孟哲把水杯放在茶几上,手指在杯底轻轻转了一下。“有一次下暴雨,他缺课,我去他宿舍找他。宿舍门锁着,里面没有声音。我以为他又逃课了,正要走,听到里面有东西摔碎的声音。我撞开门,看到他蜷在墙角,手指抓着自己的头发,浑身发抖。他看到我的第一反应是吼我滚。我没有滚。我在他对面坐下来,什么都没说,就坐在那里。后来雨停了,他从墙角站起来,给我倒了杯水。那个水杯上有一道裂纹,是他之前摔的。”“从那天起,他偶尔会跟我说几句话。不多,就是食堂碰见了点个头,图书馆里坐同一张桌子各看各的书。我以为我在他那里是特别的——至少比其他所有人特别。”他停了一下,手指在杯沿上轻轻摩挲。“我以为我能等到。等了十年。看着他毕业,接手陆氏,变得越来越冷,越来越硬。看着他身边换了很多人,但谁都没办法真正靠近他。我以为他只是需要时间——需要更久的时间,来学会相信别人。”“结果他遇见了你。”孟哲抬起头看着林见。他的眼睛是平静的,没有嫉妒,没有酸涩。“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别墅里。你跟他一起从花园那边走过来,膝盖上沾着泥。他站在你旁边,低头看你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笨拙,小心翼翼。好像他一身尖刺在你面前全都软了。”“从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我该走了。”他把水杯放回茶几上。“不是因为你赢了我。是因为他看你的眼神和看任何人都不一样。他看别人时在防御,看我时在容忍,看你时——他是在确认。确认你还在这里,确认你没有走,确认你是真的。我等了十年,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看过我。”林见没有说话。他不会说“对不起”,不会说“你值得更好的人”。这些对孟哲来说都是廉价的安慰。他只是伸出手,在孟哲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手掌落下去,停留了两秒,然后收回来。孟哲抬起头对他笑了笑。那个笑容里有释然,有苦涩,但更多的是一个等了太久,终于把话说出来之后的那种、卸下了重担的轻松。“对他好一点。你们俩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希望看到幸福的人。”“……你以后会找到的。”“也许。也许找不到。都没关系——我已经不觉得‘必须是他’了。谢谢你今晚听我说这些。”孟哲站起来,拿起那瓶红酒放在林见手里。“酒记得喝。替我跟陆哥说一声——下次我回国,请他吃饭。”他转身走出咨询室,步伐不快不慢。林见站在诊所门口,看着他的背影融进了夜色里的林荫道。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回到别墅后,林见把红酒放在餐桌上。陆厌宁从沙发上抬起头看了一眼。“谁送的。”“孟哲。他今晚来诊所坐了一会儿。”“……他跟你聊了什么。”“聊了你。他让我对你好一点。”陆厌宁把平板放下,沉默了几秒。“他是不是——”“他现在没事了。说出来就没事了。”林见在陆厌宁旁边坐下来,把他搭在沙发扶手上的手握住。“他说你以前在宿舍里摔过杯子。雨停了之后你给他倒了一杯水。那个杯子有裂纹。”“……是他告诉你的。”“嗯。”“那个杯子我没扔。后来放在宿舍里用了三年。”“他知道你念旧。所以他走的时候让我告诉你——下次回国,请你吃饭。你得去。”陆厌宁把林见的手翻过来,手心朝上,拇指在林见掌心里轻轻划了一下。